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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01-07 15:47:06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年12月30日在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审计局局长 裴晓青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把审计整改作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专题进行研究。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邢国辉同志多次强调,“最后审计的结果不是目的,关键是整改,所有被审计的单位就是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召集被审计单位专题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有些需要建立制度,坚持常态化执行”;邓沛然市长也对市审计局上报的审计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多次就审计整改作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分解整改问题清单,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入整改查出问题,做好审计工作的“后半篇”文章,确保审计报告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一件不落”。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强化责任担当,逐级抓好落实,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自觉接受审计跟踪检查,并且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市审计局明确审计整改监督责任成立了审计整改监督处,制定了《审计整改监督工作办法》,研发了审计整改监督平台,完善了整改监督机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积极部署并督促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将整改情况列入年度审计内容,同时与市委督查室配合进行跟踪督导,对10个市直部门、21个县(本报告涉及的县级行政区统称为县)和60多家单位,逐个逐项跟踪检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真实性和效果,不折不扣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整改落实。

总体来看,近年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越来越大,整改效果逐年向好。截至2019年10月底,有关县、部门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统筹盘活、调账等措施,整改问题金额131.45亿元,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18除部分问题正在整改中,87%的问题已整改落实。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针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预决算管理机制,不断促进预算规范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一)预算编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整改情况

针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财政代编预算规模有待进一步压缩和部分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调减幅度较大甚至全部调出问题,市财政局精编细编预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降低代编预算规模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

(二)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资金拨付不及时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项目执行率低和部分转移支付资金超期下达问题,市财政局将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加强结余结转资金处理,分类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分财政收支及账户管理有待规范整改情况

1.关于未及时上缴国库1.59亿元问题。市财政局已将资金上缴国库,加强对非税收入、国有资产收入的管理,及时清查,确保及时足额上缴。

2.关于虚列支出2亿元问题。项目单位已按拆迁进度支出5424.53万元,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招标手续,即将开工建设,市财政局将继续督促项目单位按照预算要求加快支出进度。

3.关于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为非预算单位、临时机构开设小账号并代管资金9.11亿元问题。市财政局已责成支付中心对2个非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核销,其余1个非预算单位及9个临时机构账户需待完成机构改革或资金结算后视情况保留或撤销

4.关于以前年度出借的财政资金7.17亿元长期挂账问题。市财政局针对挂账资金年代久远的实际情况,按当前内设机构职责,对相关挂账予以认领,并根据不同原因,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明确分年消化目标,尽早清理消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深化整改情况

针对预算安排的35亿元城建资金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财政部门对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比例较低的问题市财政局结合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规范了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和管理,建立了对入库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自评和财政抽样评价相结合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切实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五)县级财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责任单位对照问题,认真及时整改。相关单位结余结转资金进行了统筹使用,对挂账的往来款项进行了分类清理,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相关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截至2019年10月底,相关单位整改金额计6.4亿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今年全市10个预算执行部门及其66家所属二级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并采取大数据审计模式,对95家一级预算部门进行了数据采集分析。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积极推进整改,认真落实审计建议

针对10个重点审计的预算部门的整改情况如下: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完整的问题市财政局督促相关部门详细核实基础数据,严格按预算法规定细化预算编制,完善预算管理。二是预算执行及管理方面问题相关单位通过上缴结余资金调整账目、规范业务流程,加强经费管理,严格预算支出等方式进行了整改。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充分调研,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使预算资金安排更符合实际,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四是资产、资金管理还不够规范的问题。5个部门6家单位已规范固定资产965.56万元,消除挂账资金864.56万元

此外,针对大数据审计核查发现的政府采购和项目资金列支不规范,部分项目支出不均衡,往来款项长期挂账,违规列支人员经费问题相关单位一是规范了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流程,严格资格审查,强化监督。二是重新梳理了内部审批流程,完善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预算开支,做到专款专用。是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将长期挂账款项进行了分类清理,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四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对一体化平台操作系统的应用水平。

四、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4个县制定了本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方案,为资金和项目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2.针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5已将超标准、超范围拨付建设补贴、运营奖补57.62万元追缴。二是针对应发未发养老服务补贴问题,井陉县已筹集资金按政策标准发放,灵寿县委托第三方对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进行评估,待出具评估结果资金到位后再发放。三是针对滞留、闲置超过1年以上的养老服务体系资金,5个县已进行了资金拨付或收回财政共计658.5万元2个县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拨款并发放养老补贴

3.针对部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使用率不高,未真正发挥效益问题,相关部门通过组织学习政策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服务中心功能建设,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进行了整改。目前赞皇县已接待服务对象230余人次,栾城区3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已开始运营。

(二)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内控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市人社部门采取制定内审内控工作计划,建立三方对账机制,纠正档案中的错误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2.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一是市人社部门已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剂金制度,正在研究制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调剂金制度。二市医疗保障局已将未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基金补贴的人员名单下发到有关县。

3.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问题。针对重复参保问题,市人社部门积极核实反馈重复参保情况,对涉及的2129人进行了暂停或封存处理,并建议省社保局改造升级了全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管理系统,使之具备了协同核查功能。针对失业、养老、工伤保险欠费问题,税务部门联合人社部门对欠费数据进行了梳理认定。针对缴费基数不合规问题,市社保中心通过维护系统漏洞,确保了2017年度及以后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不低于最低缴费基数,并对缴费基数不合规人员进行了核实处理。

(三)环省会经济林工程项目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经济林保有量下降、经济效益未达到预期效果问题,通过聘请专家指导、采购化肥农药、加强管理养护、发展林下经济,延长政策补助年限等方式进行了整改。针对补助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相关县正在通过核实经济林合格率、面积,待核实清楚后,将结余资金上缴财政或发放到造林户账户。针对违规领取环省会经济林补贴资金问题,相关县已将村集体多领取的26.64万元予以追回,上缴国库。

(四)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8个县10个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问题。相关县正在通过优化设计、督促项目单位、加大资金投入等方式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目前7个项目已完成整改,3个项目在整改过程中。是个别县制定的管理办法与上级规定不符问题,栾城区已按照上级文件的规定,重新修订出台了有关政策。是滞留专项资金问题,2个县已将3380万元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是针对“4+4”现代产业项目库未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市发改委制定了“4+4”现代产业项目库管理意见,并下发给相关单位。

(五)惠农补贴“一卡通”专项资金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被村委会截留或农户虚报冒领问题。相关县通过出台制度规范管理,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或上缴国库46.15万元。二是林业类资金存在滞留,退耕还林项目成活率不达标,违规领取补助款问题。相关县已责令有关部门,对违规领取或发放的补贴资金32.24万元予以追回,并上缴国库。三是农机具补贴存在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违规套取问题。相关县已责成有关部门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将违法违规个人和企业纳入黑名单,取消申请补贴资格。对上述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移送相关县纪委查处,目前正在调查中。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未及时发放补助、资金闲置等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县已将补助资金699.05万元拨付给相关单位,闲置资金14.69万元已上缴财政。是未按规定进行分红和制定实施方案等问题,相关县纪检部门对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或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是无法领取相关补贴、未按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等问题,市民政部门和深泽县通过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资金的使用管理。

(二)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中央商务区4家公产单位和老火车站公交枢纽拆迁工作未按计划完成问题,目前邮政大楼完成拆迁。二是滹沱河生态修复项目城区段(新建右堤)进展缓慢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督促土地征迁工作,积极推动工程进度。三是职教园区项目中审批手续不完善,部分招投标不合规问题,正在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整改中。四是政府投资项目超付施工单位工程款问题。被审计单位对超付工程款已追回收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剩余工程款

(三)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清欠任务部署、台账建立、新增拖欠账款、清偿计划、解决方案制定和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21个县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重新摸排,查漏补缺,对照国家明确的清欠口径和审计报告逐一梳理,对拖欠账款进行再核定;二是各县都成立了整改小组,12个县的新增拖欠账款制定清偿方案,并逐步偿还。三是5个县已落实资金来源,制定了清偿措施。

(四)优化营商环境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市直有关部门系统或平台尚未实现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尚未达到“一网通办”要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进驻政务大厅事项占比与省级要求还有差距的情况,市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下大力气抓好此项工作,继续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优化服务效能。目前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总数、市直各部门平台对接情况数字、实现网办理事项数正在动态调整中。

(五)撤并机构财务资产清查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固定资产账账、账实不符,待报废资产较多,资产闲置,资产处置未履行审批手续等问题,3个单位已将未入账资产4288.53万元登记入账、11家单位上报审批核销194.83万元5家单位通过完善审批手续整改111.08万元。针对往来款项或资金结余长期挂账问题,1家单位已上缴市财政20.92万元,其余6家单位正在对长期挂账问题进行梳理,待梳理清楚后按规定处理针对公车管理、处置不规范问题,涉及单位正在完善审批划拨手续、办理报废手续。

六、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扶贫政策措施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10人应享受未享受“三免一助”、“两免一补”等教育扶贫政策问题,相关县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已为应享受未享受学生补发补助资金。二是金融扶贫贷款投放未达规定比例要求问题,相关县实地走访调研,加强政策宣传,协调县担保公司、银行、保险公司及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合作,拓宽扶贫产业贷款发放渠道,督促各银行机构严格落实金融扶贫政策。是应享受未享受“两残补贴”问题,民政部门及时与残联及有关乡镇进行沟通,更新数据,对经核实确实应享受未享受人员,县民政部门已积极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2.针对个别危房改造项目危房应拆除未拆除问题,相关县已将涉及的危房全部拆除到位

3.针对数据不精确问题相关县政府责成扶贫办组织乡镇对照政策规定,逐人逐户进行核实,并按照省扶贫办相关要求,将涉及人员及时上报标注,截至2019年10月,涉及604人次已在国扶系统内标注为脱贫不再享受政策。

4.针对项目未按合同实施,多报工程量(项目)骗取扶贫资金问题相关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已完成对相关项目决算评审工作,已扣除多计工程量或核减了工程造价相关项目单位应配套未配套设施已完成安装工作,现已正常使用。

5.针对个别项目建成后闲置,未能发挥扶贫资金效益问题1个项目已签定代加工合同,1个项目已解决纠纷投入使用1个未完工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6.针对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和产业配套工作相对滞后问题,相关县在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旧房腾退拆除以及土地复垦工作的同时,正在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后续产业扶持力度。

(二)“双代”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运行补贴资金滞留问题。行唐县的三家燃气公司,已将补贴资金1187.92万元发放完毕。二是市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未拨付5.76亿元问题。目前,市县两级已将运行补贴5.76亿元全部拨付到位。三是政策执行效率效果有待提高问题。各县通过加大对散煤监督管控力度、加大气源保障力度、加大清洁取暖方式和政策的宣传力度,督促和协调有条件的县结合当地财力情况,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以提高居民使用率。

(三)环境污染监控监管方面的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治理效果还有待提高露天焚烧红外视频监控系统监测数据利用率还不够高等问题,相关单位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石家庄市大气污染成因研究力度,与有关科研单位做好配合,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治本的原则,对症下药,精准治霾。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层层压实责任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制定《露天焚烧视频信息系统管理办法》,通报各县政府下达火情信息签收和反馈情况,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实行日通报、月汇报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截止2019年5月火情信息签收和反馈率达到90%以上。

七、企业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8家企业会计信息不真实,不能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负债和经营状况问题。4家企业针对少计收入、少提折旧、多计费用等问题,已通过调整账务进行了整改,涉及金额5.71亿元;1家企业将股权收益200万元上缴集团;2家企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1家企业已申请仲裁。二是3家已改制企业未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制度不完善,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的困境问题。市演艺公司因公司无人事任免权,已报文旅局审批;广电传媒集团公司已按职数配齐领导成员;石家庄日报社(报业集团)目前正在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深化改革办公室要求拟定集团公司改革方案,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三是部分投资项目回报率低,有的形成损失浪费问题。针对公交总公司决策失误导致的轮胎翻修线项目和气瓶检测线项目停止、设备闲置问题,正在联系第三方出售闲置资产;针对保安集团非主营业务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不良问题,部分投资公司通过改制、开拓市场、申请注销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四是部分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资产保值增值能力较差问题相关企业正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盈利能力以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

八、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案件整改情况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市审计局发现并移送审计事项81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处理事项43,移送有权处置的部门处理事项38截至2019年10月底,已反馈处理结果33件,党政纪处分25人,立案调查1人。目前,48件相关部门正在办理中,办理结束后将及时反馈。

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2018年下半年以来,市审计局立足于发挥建设性职能作用,积极建言献策,以审促改,审改结合,从完善制度和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审计建议207条,其中被相关方面采纳194条,采纳率达到94%,促进了被审计单位治理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健全预算管理制度

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支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通知》,加强预算刚性管理市财政局提前组织项目申报、立项、论证等工作,年初预算编制的支出项目细化到具体项目和承担单位,提高部门年初预算到位率和预算执行效率。部门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做实做细入库项目,减少项目执行进度慢或项目调剂问题。

(二)深化预算绩效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财政组织召开了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调度会,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改进意见;制定了《石家庄市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对新出台的金额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着力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

(三)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政府印发了《石家庄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专项资金的设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有关部门与县(市、区)针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扶贫、惠农补贴“一卡通”、战略新兴产业等重大专项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实施方案,弥补了制度短板,规范了资金使用,提升了监管效能。

(四)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深入分析体制机制原因

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加强了对相关领域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了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机制。在及时纠正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规范管理、堵塞漏洞,提高预算和管理水平,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遏止了同类问题再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整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落实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相关责任,推进整改落实。二是加强审计机关与巡视巡察、政府督查等工作的协作配合,督促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逐项落实、对账销号,确保真整改、改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积极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以公开促进整改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地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既要查病、又治已病防未病,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促进完善制度机制,为促进“现代省会、经济强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石家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