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各乡镇依法召开年中人代会 根据《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2次”的有关规定,为保证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日前,晋州市各乡镇人大年中人代会已全部完成。各乡镇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人大工作报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及其它重大事项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决议,依法选举镇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