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按照省、市委要求,向机关各党支部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答题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引导机关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中,同时要求各党支部要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度重视,当作首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特别要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措施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反馈有关工作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对照落实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制情况;各党支部制定计划、列出专题,集中学习、深入研讨情况;领导带头作用发挥情况;开展宣讲活动情况;党员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取得实际效果情况等5个方面内容,于2017年至2018年每月3日、13日、23日17点前,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定期对各党支部上报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和通报,以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