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8日开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执行《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振琪参加了执法检查。
《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自2004年7月1日修正实施以来,为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市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并严格执行,有力地促进了《条例》的贯彻落实。有关部门利用重大节日,广泛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提高市民园林法规意识。在项目建设中,我市明确建设项目一律按照要求建设或保留绿地,保证了工程建设与绿化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为了有效保护园林绿化成果,连续开展了清理整顿夜市占绿经营活动、“啄木鸟”系列行动,严肃查处乱砍滥伐,并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跟踪监督,为园林绿化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截止2013年底,我市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达到8246万平方米,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9.26%、43.37%和14.5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