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出台“双碳”决定促进绿色转型发展
● 海宁:开启生态环境监督数“智”模式
● 广东:两个“首次”保障粮食安全有法可依
● 宁波:首创“分组+全体”会议组合询问审议新模式增强监督刚性
江西:出台“双碳”决定促进绿色转型发展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迎接考验,抢抓机遇,日前,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支持和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促进江西绿色转型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全国首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围绕支持和保障“双碳”工作作出的决定,对于推动江西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力争在碳达峰质量上走在全国前列,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起草:立足实际,广纳民意
实现“双碳”目标,促进绿色转型发展,离不开法治支撑。要出台一部真正管用的《决定》,离不开对省情实际的准确把握:一方面,2021年,江西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的比重达到85.6%,煤炭消费占比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另一方面,江西是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森林资源丰富,森林面积达1.53亿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以上,居全国第二,2020年江西省的森林植被碳储量为3.36亿吨,年净吸收碳量为1012.85万吨,相当于吸收3713.8万吨二氧化碳,碳汇潜力巨大。
江西作为革命老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总量不大、人均不高、结构不优,面临做大总量、做优质量的双重任务,必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本转型,加快转变到绿色低碳发展轨道上来。2021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临时增加作出决定,由省人大环资委组织起草《决定》草案。
《决定》的起草过程,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在省人大常委会精心指导下,省人大环资委会同省发展改革等5个部门组建起草专班,反复研究起草《决定》草案,广泛征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各设区的市人大、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并利用座谈会、微信群等方式征求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专家的意见,对《决定》草案进行反复修改完善。在认真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高质量草案稿,呈送省委主要领导审示。《决定》草案的起草、提请审议和表决过程,广泛凝聚人大和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民的共识,充分体现民主决策过程,得到广泛好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全票表决通过。
出台:层层压实责任,体现人大担当
《决定》明确了“双碳”工作的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党对“双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先立后破,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坚持节约优先、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力争每年取得若干重要的阶段性成效,确保安全降碳和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并力争在碳达峰质量上走在全国前列。《决定》的有效实施,重点在于责任的层层压实。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贸易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李秀香说:“《决定》有两大突出亮点,一是压实了政府责任,主要条款都是针对各级政府提出来的,而且层层压实了部门责任;二是彰显了人大担当,对各级人大组织的责任也进行了具体规定。”
《决定》规定了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和公民5个方面的责任: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建立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出台实施意见和行动方案,将“双碳”目标要求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大规划;要求政府发展改革等16个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和职责内的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求有关企业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要求各方面社会组织和成员履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法定义务;要求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强有关立法和监督工作。
为了推进“双碳”工作,促进绿色转型发展,《决定》还规定了9个方面的重要措施: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节能改造;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加强绿色低碳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建立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加强标准建设和统计、监测、监管及考核评价;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实施:凝聚强劲合力促进全面绿色转型发展
徒法不足以自行。为推进《决定》有效实施,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密切跟进监督,作出拟于2022年9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今年5月至8月,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借助“江西数字人大”、江西人大新闻网等多渠道向全社会公开征求对做好双碳工作的意见建议。
《决定》出台已过一年,在各方合力下,江西“双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初步成形成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专项方案和科技、林业碳汇等保障方案,制定绿色低碳发展、生产总值核算、碳普惠平台等一系列制度、标准和规划。2021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7.5%,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全口径装机容量46.4%。全省新增及更换公交车90%以上为电动汽车,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
为切实做好2022年“双碳”工作,江西省正大力实施“治污”“减排”“降碳”“增汇”专项行动,全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建设、能耗“双控”和“两高”项目管控、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协同增效、经济绿色转型、重大问题研究和基础能力建设,着力打造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的先行之地、示范之地。
(摘自《中国人大》 周誉东 文)
海宁:开启生态环境监督数“智”模式
不久前,浙江省海宁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提升数字化改革实战实效实用为导向,会议期间,“潮城绿盾”生态环境监督应用场景首次服务于常委会审议,助力审议质效进一步提升。
去年以来,海宁市人大常委会顺应数字化改革需求,以提升环境报告制度实效为目标,积极探索数字赋能生态环境监督新路子,开发建设了以“168”为主要架构的“潮城绿盾”生态环境监督应用场景,并于2021年10月上线运行,是浙江省、市、县人大三级联建项目,列入省人大数字化改革“一本账”,得到浙江省、嘉兴市人大领导的批示肯定。
助力审议环境报告 人大监督更精准
在海宁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同时在各自的“海宁人大钉”工作台上收到了“年度生态环境状况满意度测评”的工作通知,点击进入测评专属通道作出评价,一点一划“秒”完成。
今年,“潮城绿盾”PC端和手机版均在“浙政钉”上线。在今年年初人代会上,手机版正式推行,为代表审议监督年度环境报告作新的“加持”。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用数据说话、用比对分析,水、气、固废“微报告”在大报告的基础上形成直观分析单项报告,再延伸到主要监测点的最新监测数据,“潮城绿盾”为代表审议现场提供生态环境现状“图”。
大会期间,还首次组织开展线上满意度测评,代表在审议2021年度全市生态环境报告的同时,通过“浙政钉”现场评、现场测,大会现场通报结果。测评通知发出5分钟,就有101名代表反馈,最快完成仅用了45秒。“因为之前在系统里查阅了有关图表数据,所以在评价时就更客观。”王瑜婷代表说。这种现场审、现场评、现场公布测评结果的方式,有效提升了大会审议环境报告的质效,形成具有人大辨识度的环保监督特质。
有委员表示,以往在审议时,只有一个政府环境报告,进入“潮城绿盾”,各类数据“一屏可视”,有效提高了审议质效。在5月下旬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潮城绿盾”再次成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环境报告的强大助力。进入“潮城绿盾”,不仅能浏览人大调研报告、代表议案建议、民情数据等,还能实时察看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数据、指标等,真正实现了多跨协同,使审议更全面、更透彻、更直观,人大监督从“会上”搬到了“网上”。“潮城绿盾”建立了与各镇街人大、大数据中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水气废自动监测平台互联互通的多跨协同监督体系,关联数据实现了互融互通。目前,已汇集环保数据37718条,监督信息629条,459条生态民情数据全程管理记录,同步迭代结构生成各类关联性数据21万+。
夯实监督民意基础 代表履职更有效
通过“潮城绿盾”,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利用系统内高频生态民情数据设置与反馈,给生态环境监督选题提供了指向,代表履职更有获得感,意见建议更具民意基础。
“这里靠近钱塘江,旅游业比较发达,但饭店生意红火的同时,也带来了油污污染的问题。”去年,汤国强代表在丁桥镇梁家墩一带调研时发现,尽管村里已建设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但由于设计和管理等问题,油污污染仍然十分严重,老百姓反应十分强烈。于是,汤国强将这一情况提交到了“潮城绿盾”的民情数据库,同时进一步梳理形成了《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的议案》提交到了市人代会上。2021年人代会前,民情数据库显示,农村生活污水占水环境综合治理类建议总数的33.57%,细项上数据进一步反映问题集中在后期运维上。为此,当年3月人大常委会即启动专项监督,开展关联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组织专题询问,形成审议意见问题清单实施跟踪,并持续至今年。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已实现水务一体化运维,纳入智慧运维管理平台,运维水平和治理效果得到较大改善。
“潮城绿盾”推动了人大监督流程再造,实现一条监督链多环节切入,根据数据指向,锁定突出问题,以“常态报告+专项监督”方式点面结合、深入推进。同时,“潮城绿盾”还与市“矛调中心”和基层治理四平台建立专属通道,实现了生态民情数据的“双流程、双路径、双闭环”管理。
聚力实战实用实效 生态监督全链条
“潮城绿盾”生态环境监督应用场景重点架构“168”生态监督体系,即围绕年度环境报告“1”项核心业务,开发“水、气、固废、土壤、风险提示和其他”6个子场景,并设置“人代会监督”“常委会监督”“代表监督”等8个监督功能,实现全市各时段和各区域生态环境全貌实时总览,对政府完成目标进度及人大监督的全过程立体呈现,实现了“信息一网收集、现状一屏掌控、问题一览无余、实时一线监测、办理一键通达”。同时,赋予“潮城绿盾”实时查询和互联互通、预警跟踪功能,推动工作推进从“单兵突进”转为“协同联动”。比如,在多跨政府“蓝网工程”实时数据时,同步赋予场景预警、核查、交办、跟踪等功能。
2021年,由于上塘河、盐官下河两个断面水质存在波动,个别月份总磷超标,总氮指标同比不降反升,曾触发系统预警。“我们收到人大发来的预警函后,专门委托专家团队开展加密检测,并结合监测数据进行溯源分析。”海宁市生态环保分局负责人当场答复,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同步跟进、及时跟踪,对国控断面水质改善效果进行实地检查。目前,全市已启动对上塘河、盐官下河两条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总氮总磷浓度下降达标攻坚七大行动。
今年开始,根据区域特点,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增量开发“潮城绿盾”,架构了镇街监督“微场景”,确保监督覆盖到边到底。结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建设,进一步把“潮城绿盾”与基层单元场景打通,市、镇(街道)人大生态监督、“代表督生态”各项任务在代表联络站落点汇聚,串起“潮城绿盾”监督链,形成海宁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态监督实战图,切实把人大制度更好在基层转化为治理效能。 (摘自《人民代表报》)
广东:两个“首次”保障粮食安全有法可依
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条例》自 2022 年 9 月 1日起施行。
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广东省作为全国人口第一大省和粮食主销区,保障粮食安全尤为重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省乡村振兴局专职副局长梁健表示,《条例》从不同的层次和维度对保障粮食安全作出具体的制度安排,“两个首次”的新特点使我省保障粮食安全做到有法可依。
《条例》首次将各级政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写入广东省地方性法规。明确粮食安全责任制、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粮食生产补偿机制等,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农田等农业生产设施的建设和保护。
《条例》首次在广东省地方性法规中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作出制度性安排。规定代耕、引导流转、生产托管、停发补贴等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具体措施,并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对有利于撂荒耕地恢复耕种的事项作出约定”,赋予村民自治更多的内涵。这些规定将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和调动农民种粮的两个积极性,对完成全省粮食生产的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摘自《广东人大网》)
宁波:首创“分组+全体”会议组合询问审议新模式增强监督刚性
近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审议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时,首创“分组+全体”会议组合询问审议新模式,推动小切口监督询问常态化,有力提升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刚性。
一是丰富报告参阅材料强化审议支撑。全面分析、系统梳理执法检查成果,形成“1+10”报告材料组合,供常委会会议审议参考。“1”是一份执法检查报告。报告紧扣当前就业形势、突出法规规定,对就业促进法实施成效进行了客观评价,归纳总结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困难,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10”是十份参阅材料。主要为执法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材料,如“1+X”问卷调查统计分析报告、意见建议分类梳理汇总、部门自查自纠材料汇编、区(县、市)人大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汇编等。
二是分组会议微型询问提升审议质量。常委会会议将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作为重点审议议题,在分组审议中创新嵌入微型询问,确保充分、高质量审议。一方面,增加应询部门。在主要职能部门人力社保局基础上,增加与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密切相关的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等六个政府职能部门列席每个分组,回答询问、听取意见。另一方面,做好委员提问的准备工作。整理确定各列席部门的应询重点及分组审议发言提问重点建议等,提前提供给常委会及各专委会组成人员,请委员预先准备,提高发言针对性。同时,重点邀请经济或就业相关领域代表列席会议,就稳经济、促就业做好发言准备。另外,为保证询问充分,专门延长分组审议时间至75分钟。
三是全体会议主题询问增强监督刚性。为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常委会全体会议首次安排询问环节,着重围绕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以及稳经济、促就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主题询问。主题询问采用“一问一答”方式进行,询问人紧扣主题、直截了当提问并指定部门回答,反映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应询人虚心听取意见,坦诚分析回答,态度积极、措施有力,体现政府工作部门对人民负责的担当精神和接受人大监督的高度自觉,取得良好监督效果。会后,主题询问实录连同审议意见一并交市政府研究处理。 (摘自《浙江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