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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石家庄市绿色低碳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座谈会

日期:2015-12-05 10:21:20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石家庄市绿色低碳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座谈会
以地方立法引领规范绿色发展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石家庄市绿色低碳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座谈会,再次征求社会各界对该《条例(草案)》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志辉主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增飞出席会议。

    《石家庄市绿色低碳发展促进条例》是我市今年地方立法工作计划中的重点项目,也是交由明年1月召开的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立法项目。自立项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座谈会、立法论证会、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经过16易其稿,形成了现在的《条例(草案)》。

    大家认为,制定一部绿色低碳发展条例,既是当前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需要,也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需求。同时,大家对《条例(草案)》中部分具体内容提出了修改建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将结合与会者提出的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再次修改完善。

 

    杨志辉指出,立法是地方人大的重要职责之一。改革全面深入、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加快以及人民对幸福生活的向往,都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立法工作在地方人大工作中的任务也越来越艰巨。要坚持科学立法,按照客观规律立法,科学合理界定权利和责任,使地方法规体现调整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的作用。要坚持民主立法,坚持让人民立法,不断扩大公民参与立法的权力,使立法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体现民生。

    杨志辉表示,立法工作任重道远。市人大常委会将紧紧依靠市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以适应地方需要、解决地方问题、促进地方发展为导向,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为石家庄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石家庄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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