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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之家(站)”建设管理有了标准

日期:2018-11-28 20:56:46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之家(站)”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有效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石家庄市“人大代表之家(站)”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也是我省首个“人大代表之家(站)”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办法》指出,全市“人大代表之家(站)”建设,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增强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实效为目标,按照“充实内涵、扩大外延、打造精品、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巩固、充实、完善、提高,“家”在规范上下功夫,“站”在特色上做文章,重点围绕发挥“家(站)”作用,着力浓氛围、建机制、促规范、抓活动,推动“家(站)”建设上台阶、出品位、见实效,确保“人大代表之家(站)”真正实现“学习培训的课堂、联系选民的桥梁、履行职能的平台、服务群众的窗口、民主法治建设的阵地、社会治理创新的抓手”的定位功能。

  《办法》规定,“人大代表之家”统一设在乡镇和街道办公所在地,全市每个乡镇和街道都要建立“人大代表之家”,确保实现全覆盖;“人大代表联络站”要依托各级人大代表,在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设立,突出特色、合理布局,不求数量、注重质量,要向生产力发展最活跃的地方、向人民群众最集中的地方、向窗口单位延伸,与特色乡村、特色企业、特色人群、特色文化相结合。

  “家(站)”要满足“八有”基本条件,即:有标牌、有国徽、有标语、有制度、有台账、有资料、有公示、有经费和人员。“家(站)”负责人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做到工作有计划,活动有组织,服务有保障。进“家”入“站”代表可以交叉安排,每一名代表首先要进入一个“家”。

  “家(站)”主要开展四项基本活动。一是学习培训。组织代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人大业务知识培训,了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让代表知情知政,增强履职能力。二是联系群众。主动联系选民和接待选民来访相结合,以设立“选民接待日”、建立“民意收集点”等为载体,听取群众意见,提出意见建议。三是议政监督。开展视察调研,组织“一府一委两院”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家(站)”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开展对基层“站”“所”工作评议等。四是述职评议。组织代表在“家”向选民述职,由选民对代表进行评议,每位代表在届内至少述职一次。

  以各级代表混合编组在“家(站)”开展活动为常态,以专业小组、代表小组、跨区域活动为补充,定期与不定期活动相结合,形式多样地组织开展“家(站)”活动。并按照“代表之家+”的理念,总结推广“检察官走进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做法,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网上和实体“代表之家(站)”互联互通的网络平台,不断拓展“家(站)”活动方式。确保每年每个“家(站)”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12次,每名代表进“家”入“站”活动不少于4次。

  《办法》规定,“人大代表之家”要建立健全“五项制度”,即活动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联系群众制度、视察调研制度、代表述职制度。“人大代表联络站”要建立健全“两项制度”,即联系宣传群众制度、服务群众制度。各“家(站)”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公示。

  同时,各“家(站)”要建立健全受理选民群众诉求责任制,把群众合理诉求和意见变成代表建议,形成受理、批办、转办、反馈“一条龙”的常态长效服务群众机制。要把“智慧人大”建设引入到“家(站)”建设工作中去,建立“互联网+代表履职”工作模式。“家(站)”每次活动情况要报县(市)区人大备案。

来源:石家庄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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