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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
表决通过和选举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向宪法宣誓

日期:2019-01-24 10:49:24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表决通过和选举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向宪法宣誓
 
 
  根据全国人大、省人大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宪法宣誓工作的规定,1月24日上午,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的市十四届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新当选的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市人民会堂向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司存喜主持宣誓仪式。
 
  市十四届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首先进行宣誓。随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陈玉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白峰、新当选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宣誓人面向国旗,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向宪法庄严宣誓。
  铮铮誓言,是对宪法的敬畏,也是对宪法的尊崇,传递着宣誓人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坚定决心。
 
  司存喜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不仅是一种庄严仪式和自我激励,更是一种精神洗礼和责任承诺。希望新任职的同志,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带头树立宪法意识,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建设新时代现代省会、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石家庄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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