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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
颁布一年来实施效果如何?
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执法检查

日期:2019-09-09 16:11:16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

颁布一年来实施效果如何? 

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执法检查
 
 
 
 
     9月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宏带领部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咨询委员会委员和市文明办有关负责同志,对《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石家庄市儿童医院建筑工地、中华大街槐安路口、建南社区、市公交总公司等地,多方面了解《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李志宏指出,《条例》自去年7月颁布实施以来,对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效提升石家庄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刻把握《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条例》的学习与理解,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担当、主动作为;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学习《条例》,努力营造全社会促进文明行为的氛围;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通过治理不文明行为,促进文明习惯养成,形成贯彻实施《条例》的强大合力。
来源:石家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