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促进首批永久性绿地划定
10月30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将长安公园等9座公园广场确定为第一批永久性绿地的决定。永久性绿地的划定将给予城市绿地最有效的保护。这是我省首次以人大决定形式确定永久性绿地,也是市人大常委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运用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
近年来,我市对园林绿化工作高度重视,园林绿化事业发展迅速。日渐增多的公园绿地不仅为市民提供了休闲活动场所,也为改善生态环境和提升城市形象做出了贡献。从近年来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视察调研了解情况看,人民群众对于“亲绿”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对于增强、保护公园绿地等有着热切期盼。然而,当前我市绿地建设难、保护难、失去易。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最新标准,建成区人均绿地面积应在9平方米以上,而我市目前二环范围内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不到这一标准。目前我市绿地量与2035年城市总规(初稿)要求的绿地量相比,也存在较大缺口。可以说我市目前面临绿量增长要求与绿地不断被侵占的双重压力。因此,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及省、市加强绿线管理相关规定,经反复研究论证建议从园林绿化着手,作出将部分公园、广场划定为永久性绿地决定。
为了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经验做法,7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牵头,通过赴外地学习考察、召开汇报座谈会、实地视察等方式,对将部分公园广场确定为第一批永久性绿地作出决定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局从规划性质、土地性质,公园广场功能性、景观性、地理位置等多方面研究筛选出备选公园广场。市人大常委会同时对拟确定为永久性绿地的公园广场进行了实地视察。
为了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多层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各方关于划定永久性绿地的意见建议,并进一步核实确定备选公园广场的边界、产权性质,最终确定9座公园广场作为第一批永久性绿地,并经9月30日召开的第54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市政府会后以议案形式报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定程序,将长安公园及人民广场、民心广场、裕西公园、水上公园、西清公园、枫华园及畅园、时光公园、体育公园、河北省会儿童少年活动中心(总面积133.34公顷)作为第一批永久性绿地。最终,在10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票表决通过了将长安公园等9座公园广场确定为第一批永久性绿地的决定。首批拟确定为永久性绿地的项目,有的历史悠久、位置重要,是我市知名度高的代表性公园,有的是近年来我市实施建设的精品公园,是行业内的标杆和旗帜。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倪华表示,此项工作是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具体指导下开展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利于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是解决我市主城区绿地保护难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以人大决定形式对城市绿地进行永久性保护,不仅可以在全社会营造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改变一些城市建设项目认为城市绿地“容易得、容易占”的惯性思维,还可以对非法侵绿毁绿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减少侵绿毁绿案件的发生,也彰显了我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心。今年年底,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对《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将确定永久性绿地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今后,市人大常委会还将依法加大保护生态环境的力度,继续作出相关决定,监督决定执行情况,以法治力量助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