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君副主任带队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
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6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丽君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我市及平山县、灵寿县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平山县野生动物栖息地、甘秋村竹林源鸵鸟养殖场等地,重点了解了野生动物名录变化后,对需要退出的养殖场后续补偿及动物处置等情况。
王丽君指出,全国人大《决定》的出台,对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了立法保障,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实需要。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决定》。要进一步加大对《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禁食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强化法律责任落实,严格依法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