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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检查组到我市进行执法检查

日期:2020-09-17 20:35:40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省人大检查组到我市进行执法检查

 
  9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教民率领省人大常委会第四执法检查组就《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到我市进行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市司法局、新乐市人大常委会和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和部分县(市、区)人大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7名市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对如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在现场查阅大量基础资料和听取汇报后,对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表示,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工作成果比较明显。新乐市人大常委会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在工作机构、人员配备和资金保障等方面走在了全市各县(市、区)的前列。
 
  刘教民指出,要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指示要求,充分认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全面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把备案审查工作摆上人大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的议事日程,保证备案审查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制度规范到位、机构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市、县“一府一委两院”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围绕“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目标,实现报备主体和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全覆盖,建立起责任明确、运行有序、决策科学、领导有力的备案审查工作体制机制。要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建设,多措并举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水平。要加强协调配合,人大要依法履职,“一府一委两院”要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保来、市政府副市长黄三平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来源:石家庄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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