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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城建环资委
对《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条例(修订草案)》
进行审议

日期:2020-10-24 10:11:42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
对《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条例(修订草案)》
进行审议
 
  10月23日,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就市政府提交的《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意见建议,并对该《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初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保来参加会议。
   部分县、区人大相关工作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咨询委员会委员和法律专家,围绕《条例(修订草案)》规范范围、责任划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认为,进一步提高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十分必要,符合上位法要求和城市管理实际需要,同意按照立法计划要求提请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
  韩保来指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体现了一个城市的综合治理水平,市政府为修订该条例做了大量工作。下一步,一要充分体现地方立法的引领作用,按照未来城市管理要求,在条例中充分体现智慧化、现代化、科技化的城市管理发展理念。二要体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要求,充分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到城市管理中。三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着眼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实际需要,更加全面体现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并对各项职责提出更全面要求。特别是要依法完备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来源:石家庄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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