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执法调研组到我市开展执法调研
11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王大为带队到我市就《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落实情况开展执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楚行宇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听取了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同市消防救援支队以及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委会、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并实地查看了育才街派出所和河北贝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相关门店,详细了解《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情况。
调研组对我市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的目的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实现以房管人,减少犯罪。公安机关要明确职能定位,突出主体责任,住建、物业、中介、出租人、承租人等要履行法定职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应工作。
调研组强调,要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提高全民的遵法守法意识,树立法治权威;要建立信息登记制度,促进多网合一,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要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处罚违法行为,净化房屋出租市场,维护治安管理秩序。楚行宇表示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认真领会落实调研组要求,与时俱进,积极工作,持续推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