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监察司法委
到我市开展公共法律
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
4月20日至21日,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徐元锋带领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和省司法厅负责同志到我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楚行宇陪同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新乐市、井陉县政府相关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对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援中心、新乐市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井陉县北横口村等地进行实地察看。
调研组认为,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了牵头作用,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无论硬件、软件基本上达到了要求,很多做法走在了全省甚至全国前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促进社会和谐、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调研组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继续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二要坚持需求导向。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业务领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三要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法治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浓厚氛围。
楚行宇表示,调研组的意见建议,为我市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遵循。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纵深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