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负使命担当 服务发展大局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亮点回眸!
服务高质量发展、助推生态建设、关注民生民情、助力脱贫攻坚、推进法治建设、提升立法质量……回眸过去五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肩负人民重托,承载神圣使命,勇于担当作为,留下了依法为民履职的坚实足迹。这里展示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五年来的部分亮点工作,记录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在新时期人大工作征程上留下的一串串足迹。
4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机制 强化监督的实效性
2018年,按照省委部署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座谈会精神,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制度、成立工作机构、理顺工作机制、不断夯实根基、创新监督方法,开展实效监督。同时,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工作的指导,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提前一年完成 “三个全覆盖”工作目标。按照全国人大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全口径、全覆盖、全方位要求,我市市本级于2018年圆满实现了制定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建立市级联网监督系统、人大常委会听取国有资产报告“三个全覆盖”工作目标;同年6月底前全市21个县(市、区)制定了报告制度和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情况,2019年,全市县级人大实现国有资产联网监督,县级达到“三个全覆盖”,此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建章立制,依法依规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将制定《石家庄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列入2018年重点工作。经深入调研,起草了《办法》,《办法》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报市委批准,于2018年4月25日印发,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2019年,制定印发了《石家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三年规划(2020-2022)》,使得我市国有资产监督有规可循。
完善机构,加强组织保障。为加强和突出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经市编委批准,在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专门设立了国有资产监督处,增设了人员编制,依法履行国资监督各项工作职能,统一协调落实我市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从机构设置上强化了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
每年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2018年开始,我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年度综合报告,每两年听取和审议一次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报告,会后向市政府印发审议意见。其中,2018年6月听取了国有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0年6月首次听取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几年来,针对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使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有保障,人大监督更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