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到我市开展立法调研
3月1日至2日,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刘书为带领立法调研组,到我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联动监督暨乡村振兴立法调研。调研组深入到鹿泉区岸下村、石井村、东土门村、下聂庄村和高邑县中大营村、前王村、东西韩村,实地查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情况。
调研组对鹿泉区和高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需要政府各部门与基层群众的相互配合,对各方主体的权责进行明确的划分,形成长效治理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行稳致远。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要因地制宜,挖掘乡村的独特优势,把乡土风貌、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旅游需求有机结合起来,不能盲目跟风,盲目模仿。政府部门要对乡村旅游业的发展进行规划和指导,对同质化的乡村旅游业进行监督管理,更好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让乡村旅游业为美丽乡村的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立中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