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市人大志愿者在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加大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养成文明出行、守法出行、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积极响应市直工委号召,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专项活动。
4月23日、24日,市人大志愿者们身着统一标识的红色马甲,深入青南社区下辖的水云间、青南小区、4511小区以及逸景园小区,开展宣传和引导工作,对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未戴安全头盔的人员进行劝导,提醒尚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及时到公安交管部门设置的登记上牌网点办理登记备案业务。
志愿活动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提高了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为营造我市和谐交通环境浓厚了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