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立中副主任带队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
为守好绿水青山底色,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在我市贯彻实施,9月28日至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立中带领部分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委员、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咨询委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赴赞皇县和平山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宣传、实施和执法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赞皇县野草湾太行山造林绿化点、棋盘山森林防火检查站、平山县六亩元瞭望哨、上庄检查站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林业局、赞皇县和平山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同时听取赞皇县和平山县关于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检查组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两山”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建立健全林长制等责任体系,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涉林违法案件发生,开创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要认真贯彻市委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坚持动真碰硬,重拳出击,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