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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奋力书写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石家庄答卷

日期:2023-01-31 14:51:42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扎实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奋力书写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石家庄答卷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以及人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立法水平、增强监督实效、拓展代表工作,奋力书写着新时代石家庄人大工作新篇章。


  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在即,从今日起,刊发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部分重点工作,展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努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一)

用高质量代表工作

生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代表提出建议是履行职务的法定形式,反映的是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将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水平作为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有力抓手。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将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537件代表建议,交由63个承办单位办理,从办理结果看,办结率和走访率均为100%,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6.6%,解决和基本解决率76.2%。

 

  针对我市家站建设起步早,硬件建设相对老化的现象,推动全市实体家站硬件建设提标增效、出新出彩。为了充分调动新当选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我市新建成一批行业特色鲜明、履职效果突出的代表联络站。藁城区人大成立了17个以代表个人名字命名的人大代表工作室,把代表服务群众的“触角”延伸到了基层的“神经末梢”,把联系群众的“桥头堡”建到百姓家门口,真正实现“群众有事就去找代表,办事就来代表之家”,这是我市各级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方式方法的创新,也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我市注重网上家站深化拓展,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7个县(市、区)建成网上代表之家190个,站37个,覆盖率达到81%。网上代表家站设置了代表建议、监督工作、联系选民等功能,线上线下履职平台无缝对接,架起来代表联系群众的“数字桥梁”,实现了代表联系群众的“全天候”、群众反映问题的“零距离”。

 

  2022年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市3级人大5级代表,围绕“我为企业助一力、我为基层解一难、我为民生献一策、我为群众办一事、我为发展建一言”等“五个一”活动,开展了“喜迎党的二十大,代表聚力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市人大将其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人大迅速部署行动,全市共有15262名人大代表参加,联系群众67540人次,开展活动521次,提出助企纾困“金点子”2709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2751件,解决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1798件,提出代表意见建议3278件,代表参与率达81%,间接引导群众约百万人,成为了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名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大优势,就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2022年5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集中开展了“双联”活动,4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380名市人大代表,583名市人大代表固定联系2733名群众,让代表为民代言有平台,群众反映诉求有渠道。活动期间,共联系群众1170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450条,一批涉及改革发展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地被转化为治理效能。

努力以良法

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始终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工作思路,不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全年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3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1个,努力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深化经济领域立法。制定《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2年11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该《条例》践行了有事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优化了政务服务、拓宽了监督渠道、促进了产业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回应了市场主体关切,从制度层面为我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突出民生领域立法。修订《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2022年8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2年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2022年10月10日起施行。该《条例》为进一步加强供热用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维护供热用热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供热用热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特别是对市民关心关注的供热管理和服务条款进行补充完善,防止热用户信息泄露、室温全天不低于18℃、建立住宅户内供热设施巡检制度、室内温度不达标可以提出测温要求、热费不得与其他费用捆绑收取等规定,得到群众好评。

 

  加强生态领域立法。制定《石家庄市滹沱河保护条例》,2022年6月2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22年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适应了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滹沱河生态修复成果、推动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紧紧围绕拥河发展战略,通过法治方式积极助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建设和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滹沱河经济带建设。

 

  立足解决现实急需问题作出决定。在全国设区市人大常委会中还没有可以借鉴经验做法的情况下,坚持创新思维方式,积极协调各方力量起草并提请2022年8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了《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工作的决定》,将市委相关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对于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避免盲目囤地问题、有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切实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助力实现我市经济总量过万亿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紧密结合中心工作

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在积极发挥监督工作职能上有新提升。该委锚定市委确定的“三场硬仗”,坚决打好防范和处置涉众型非法集资攻坚战,组织视察组详细了解市政府工作开展情况,并起草视察报告。按照常委会工作安排,紧盯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的3件重点代表建议,加强督办力度,努力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成率和满意度。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服务中心大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综合配套,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从全局谋划,整体推进,及时作出立法决定。

 

  围绕支持新时期检察机关一体化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该委制定《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决定》,助力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司法需求,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制定《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决定》,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修改《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暂行办法》,切实解决好“两官”履职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依据《石家庄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规定,对市政府及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法定程序和工作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律的框架内履职行权。开展了矿山综合治理联动监督“回头看”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市政府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到位,杜绝前清后乱,依法守牢矿山资源保护底线;完成省人大常委会来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项执法检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公共法律体系建设、落实民事执行审议意见等视察、调研活动。

来源:石家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