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决定》《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做好前期工作,9月21日至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芳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先后听取市法院及两个基层法院和市检察院及六个基层检察院落实人大《决定》工作情况汇报,并结合执法办案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通过视察活动,全面了解了审判、检察机关执行《决定》的整体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新形势下全市司法工作的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发挥好审判、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的职能作用,高质量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保障,先后制定两个《决定》。《决定》进一步明确审判、检察工作导向,坚持创新发展,为实质性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发挥了制度引领作用。
刘建芳强调,市法、检两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遵循司法工作规律,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决定》。要完善工作机制,审判机关要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完善司法、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检察机关要不断完善民事检察一体化联动办案机制,形成执法办案合力。要围绕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调解成功率、加强法律监督能动履职、开展诉源治理等方面,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一线办案人员,加强办案队伍专业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示范案例作用,释法明理,增强社会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