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二环路沿线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风貌设计方案》(以下简称 《规划设计方案》)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规划设计方案》贯彻落实进行刚性约束。
作为我市首条环城快速路,二环路是贯通石家庄市主城区的快速交通环线,是城市形象重要展示带,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市委高度重视二环路沿线土地高效利用。根据市委决策部署,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规划设计方案》。该方案科学构建了二环路沿线区域全要素规划建设“一张图”,对于拉开城市发展框架、消除城市“割裂”现象、推进二三环之间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维护《规划设计方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二环路沿线规划和城市风貌设计工作情况,经反复论证、数易其稿,最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决定》。
《决定》对《规划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进行了肯定,对严格执行方案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述。同时,从规划实施及修改变更、权责分工、严肃执纪问责、加强监督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对规划实施和调整进行刚性约束。《决定》规定,《规划设计方案》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修改变更。确需修改变更的,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整,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修改变更。市政府每年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执行情况。市政府有关部门每年要向市监察部门报告 《规划设计方案》执行情况,并及时报告违规违纪线索。市监察部门要对《规划设计方案》执行情况开展全过程监督,对随意修改规划、违规变更规划、不按规划建设,以及以权谋私、失职失责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违反《决定》的行为可以进行投诉和举报,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受理和处理。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决定》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