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群众关注领开展专题调研
围绕群众关注领域开展专题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群众关注领域,先后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养老服务条例立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情况调研。在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调研中,听取了新乐、正定、鹿泉、栾城四个试点县(市、区)长护险工作汇报及经办情况,并进行了入户走访、座谈了解,总体上掌握了长护险在我市的试点工作情况。开展石家庄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调研过程中,围绕养老制度建设、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农村养老、医养结合等方面开展调研,并与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委、新华区人大常委会、裕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省市区三级联合养老服务调研组,深入裕华区海德园日间照料中心等地开展养老服务情况调研座谈,形成了关于开展石家庄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的报告,针对我市实际,分析了立法的必要性、紧迫性,为推动石家庄市养老服务条例进入立法计划提供了依据。为助力做好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在听取市残联关于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情况汇报基础上,赴长安区佳音语训幼儿园、石家庄市第八医院等地,详细了解我市残疾儿童融合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与部分县(市、区)残联工作人员、残疾儿童家属进行交流座谈,广泛征求意见,撰写了关于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情况的调研报告,针对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了提高每十万人口残疾儿童救助比例、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标准、扩大残疾儿童救助年龄范围等建议。
深入推进旅游发展执法检查
旅游是综合性产业,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旅游发展联动监督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旅游业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与人大系统四项联动监督旅游发展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对监督重点和检查内容进行统筹整合,凝聚合力。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部分景区景点,实地查看旅游业发展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旅游重点县(区)人大联动监督开展和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摸实情、找问题、谋对策,推动解决我市旅游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关于我市旅游发展联动监督执法检查报告,并按要求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转市政府研究办理,依法监督助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旅游业对全市经济的贡献度。
《石家庄市城市更新条例》助力城市发展
《石家庄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河北省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被评为石家庄市十大改革典型案例,石家庄市成为全国设区市第一个制定施行城市更新条例的城市。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文件,特别是坚持将城市更新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艺术品来精雕细琢,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城市面貌的改变。但随着城市更新工作深入开展,职权划分、实施程序等问题日益显现,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加强制度设计和供给,进一步助力提升城市品质和竞争力。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并完成《条例》制定工作。2023年11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条例》,自2023年12月3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四十五条,包括总则、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城市更新实施主体和程序、城市更新的实施、城市更新保障、监督管理和附则七部分。
《条例》将近年来市委“坚持还空间于城市、还绿地于人民、还公共配套服务于社会”“在本市主城区范围内坚持二环内做‘减法’、二环外做‘乘法’,二环内新建居住项目容积率不得超过2.0;强化二环路沿线规划刚性约束”“坚持房地产开发为产业发展让路,插花式开发为集中开发让路”等先进的城市更新理念、成功的经验做法,以地方性法规的方式进行固化,使石家庄市的城市更新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积极助力推动了省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