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立中带领部分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委员、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全体工作人员,对《石家庄市滹沱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鹿泉区黄峪水库、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鹿泉段水毁工程现场、灵寿县松阳河县城段、滹沱河市区段2号水面鱼鳞坝、明曦湖广场等地进行了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情况,并组织召开了由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县(区)参加的座谈会。
杨立中强调,要把《条例》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认真梳理《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条例》规定,相关部门要勇担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位。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安全底线思维,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落实执法检查组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确保防洪工程体系建设联动监督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