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10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全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制定工作培训会,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和相关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时洪斌就县级人大常委会如何做好决议、决定的制定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和一一解答。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落实全市人大专题询问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和李雪荣主任要求,高度重视决议、决定的制定工作。一要结合这次培训,对今年已经通过的《决定》进行一次复查“体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二要对制定过程中的《决定(草案)》,从合宪性、合法性、政治性、适当性等几个方面进行自查,确保《决定》质量;三要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的联系,争取支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