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牛会辰的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张 驰的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 玲(女)的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学修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毛永红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