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1年2月15日)
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645名,2019年12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时实有代表627名。此后,代表变动情况如下:
一、代表资格终止26人
1、辞职17人:2020年4月2日,新华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宝山辞去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2020年7月14日,晋州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袁永福辞去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2020年7月31日,井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力刚辞去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2021年2月14日,平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旭阳辞去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2021年2月14日,长安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邓小梅、李广江、王子彬、高广、刘卓雄辞去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2021年2月14日,桥西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汪克宁、师旭辞去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2021年2月14日,裕华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赵文锋辞去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2021年2月14日,藁城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杨志乾、赵海奎辞去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2021年2月14日,鹿泉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晓明、王德庆辞去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2021年2月14日,石家庄警备区军人代表大会决定接受王厚恩辞去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2、罢免1人:平山县代表团邓沛然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2021年2月5日平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罢免邓沛然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3、调离6人:平山县代表团吴秋云,高邑县代表团李渊,栾城区代表团张旭,解放军代表团刘鸿麟、路保红、李林青调离我市行政区域。
4、去世2人:新乐市代表团李国强、桥西区代表团崔树旺去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以上四种情况26人的代表资格终止。其中,李林青的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王子彬的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李广江的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高广的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二、补选代表41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和工作需要,有关选举单位补选了41名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他们是:晋州市张国义,新乐市苑彦刚,正定县戚永和、周庆、王文利,井陉县徐圣银,深泽县王建峰、韩旭、赵立芬、王广维,平山县马宇骏、张前锋,高邑县赵建林、张颖悟,矿区高际永、段利勇,长安区李建树、张军、曹树池、赵川、许双军,桥西区刘春东、耿学军、吴海明、赵宁、崔业鹏,新华区罗利,裕华区曹琴英、李锋,藁城区刘军志、王锦山,鹿泉区邢伟、刘丽香、马兆芹,栾城区张小勇,解放军赵尔全、任明远、杜国庭、唐安杰、陈锋、王磊。
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有关单位补选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进行了审查。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补选的41名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642名。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