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已经2020年12月30日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21年3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现将修订后的《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2021年 4月7日
附件: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