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石家庄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已经2023年10月26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23年11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12月31日起施行。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04日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石家庄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
决 定
(2023年11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石家庄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附件:关于《石家庄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doc
附件:关于《石家庄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