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对《石家庄市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石家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石家庄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完成初步修改,拟于2024年6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拓展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渠道,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石家庄市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草案)》《石家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石家庄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
信函地址: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义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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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附件1:《石家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
附件2:《石家庄市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草案)》
附件3:《石家庄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