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2025年8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拟于10月下旬进行第二次审议。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拓展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渠道,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信函地址: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义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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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