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杨志辉
在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四年,是我市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各项事业取得重大进展的四年,也是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四年。四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石家庄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忠实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圆满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扎实推进地方立法,着力优化改革发展法制环境
常委会坚持把法制建设任务自觉扛在肩上,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四年来,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11部,废止5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85件,有效发挥了地方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加强立法工作统筹协调。按照从实际出发、急需先立的原则,制定了第五个五年立法规划,为本届人大立法工作确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紧密结合“十三五”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形势任务需要,适时对立法项目进行调整,确保了立法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为解决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部门作用强、整体统筹弱、法规起草与审议衔接不紧密等问题,坚持边实践边探索,逐步形成了市委领导立法、人大主导立法、政府发挥基础作用、部门之间统筹协调、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的立法工作体系,并建立起了多层面、多渠道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了立法工作链条,有效保证了立法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推动我市绿色发展,提请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低碳发展促进条例,以法规形式鼓励倡导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善生态环境,以法律责任倒逼经济转型,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收到良好社会反响,该条例制定走在了全国前列。围绕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制定和修订了城乡规划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城市供热用热条例等,对解决相关领域的突出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在省内率先制定了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有力促进了教育均衡发展;修订了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和肉品管理条例,以法治手段保障市民的饮食安全。围绕加强重点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制定了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为这一“百年工程”的顺利实施和运营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围绕规范地方立法工作程序,修订了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保证了与上位法要求相一致。按照“应备尽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出台专门意见,建立网上平台,大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适应全面深化改革需要,连续四年对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重点解决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与改革发展需要“不适应”以及法规之间“不协调”问题。2015年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对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农民负担监督办法、技术市场管理条例、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监护办法、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作出废止决定。2016年在对40部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审视梳理的基础上,分别确定了保留、修订、废止的意见,为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奠定了基础。
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在法规立项上,公开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重视从代表议案、建议中筛选立法项目,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立法宗旨、主要内容以及预期效果进行论证,严把立法项目准入关。在法规起草上,坚持常委会主导起草工作,尝试委托第三方参与起草,防止立法部门化倾向。在法规审议上,实行专门委员会专题审议、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常委会集中审议和重要法规三审制度①,开展立法听证,组织立法协商②,所有法规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重要法规草案提请以市委名义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在法规发布上,对新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社会公布,并在市级主流媒体刊登法规全文,对法规内容进行系统解读,为法规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在法规实施上,建立立法后评估③机制,先后对城区河系公园管理条例、养犬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促进了法规的执行,并为法规的修订完善提供了依据。经过四年来的努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体制和“立改废释宣”④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起来,立法工作水平有了新提高。
二、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大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常委会紧扣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着眼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完善监督内容,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四年来,常委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5项,进行专题询问9次,组织视察调研112次,开展执法检查16次,委托专门委员会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2项,对14项政府性资金进行专项监督,督办落实审议意见92项,监督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加强对经济转型发展的监督。为推动转型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组织对全市经济运行、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专利法实施情况等进行视察检查,全力支持市政府及有关方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结构调整,实施创新驱动,解决了一批影响转型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加快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畜牧水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流转等重点工作开展视察检查,就脱贫攻坚工作进行集体视察和专题询问,促进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推动“三农”工作深入开展。为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顺利执行,每年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十二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报告,深入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市政府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加强对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认真贯彻新修订的预算法,以确保财政资金规范运行和有效使用为目标,出台了预算监督审查工作规定等文件,明确监督内容、规范监督流程。深入开展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督促市政府科学编制“四本预算”⑤,实现了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全覆盖。坚持审查关口前移,组建人大代表团预算审查小组,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和预算审查小组对预算草案审查提前介入,保证了人代会预算审查工作的效果。探索与财政部门、社会第三方联合进行绩效评价监督,完成了对大气环境监测预警系统、交通设施、三环路养护等5个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估,向市政府提出22条加强资金监管的意见建议。针对政策变化、区划调整等因素对预算的影响,及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作出批准决定。每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预算执行、年度决算以及审计工作情况报告,首次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专题询问,保证了财政资金依法规范有效使用。
加强对城市建设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的监督。着眼提升省会功能、打造宜居宜业环境,紧盯关键问题,持续聚焦发力。围绕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区划调整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正定新区建设、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建设管理、地铁建设、房地产市场整顿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滹沱河综合整治、交通设施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查,就停车场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促进市政府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组织开展省会周边绿化、太行山绿化、滹沱河生态区建设等专题视察调研,对绿色通道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查,确保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扎实开展森林法和省义务植树条例执法检查,市委批转了执法检查报告,有力促进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打出“组合拳”,连年跟踪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推动大气质量好转。加强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市政府重视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
加强对保障改善民生工作的监督。始终把保障改善民生放在监督工作的重要位置,着力解决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文化建设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并就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等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对住房公积金、扶贫和优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查。特别是2016年“7·19”特大洪灾发生后,常委会按照市委部署紧急行动,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动员安排,向全市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组织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定点帮扶、捐款资助等一系列活动,并听取了市政府有关工作报告,为全市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了有力支持。
加强对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为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市县两级联动,多种方式并用,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法以及统计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旅游法等执法检查,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工作报告,促进市政府强化执法为民意识,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为推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任会议成员对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进行集体视察,组织开展了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诉讼法、律师法等执法检查,听取并审议了市“两院”司法公开、执行工作、刑事审判、“两法衔接”⑥等报告,支持“两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阳光司法”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坚持立足人大监督的性质、特点和优势,加大创新力度,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科学确定监督重点。坚持多措并举,扎实运用“学、看、听、查、访、研、换”⑦七步工作法,探索形成了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明察暗访、问卷调查、专题询问、审查评估、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有效组合、接力推进的综合监督模式,做到了监督工作“前延后展、闭合循环”⑧。坚持跟踪问效,既注重办理结果的按时反馈,又注重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既注重抓好当年议题的跟进落实,又注重对以往重要工作的连续监督,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坚持统筹协调,采取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媒体联动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优势,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人大监督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得到充分显现。
四年来,市政府和市法院、市检察院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执行相关决议决定,积极办理落实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加强各方面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市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积极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常委会坚持从政治上把握大局、积极作为,依法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四年来,作出决议决定33项,确保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根据市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中东西三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作出了关于加快实施中东西三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的决议,为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议,进一步强化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责任,动员全市力量积极投入大气污染治理。积极推动全民普法教育,适时作出“七五”普法决议,进一步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适应提升市民素养和城乡文明程度的需要,作出了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努力打造“书香石家庄”。这一决定的实施,对于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为保障人大代表有效行使建议权,作出了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决定,强化代表建议交办、督办、考核等工作措施,促进“一府两院”提高办理质量。为编制和审议好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采取统一部署、分别调研、市县联动、成果共享的方式,组织全市人大代表开展了大规模的专题调研活动,提出意见建议近800条,为确保人民代表大会科学决策,批准通过一个符合实际、引领发展的规划纲要提供了重要依据。
狠抓决议决定落实。为确保决议决定的效力,对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常委会在率先执行的同时,督促“一府两院”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均由常委会或委托专门委员会,采取视察督导、听取报告、检查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跟踪督办,着力推动各项决议决定有效落实。特别是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议,组织开展了常委会历史上规模最大、影响最大的专题询问,并委托专门委员会对市政府落实决议情况进行评估,收到良好效果。围绕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专题听取审议了市政府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搞好顶层设计,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活动方案,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有声有色、扎实有效开展。
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制定了关于加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意见,为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走在了全省前列。同时,组织“一府两院”进行专题研讨,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探索建立一套务实管用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作出决议决定和贯彻落实的规范化水平。
四、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切实保障国家机关有效履行职权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完善任免工作机制,探索任后监督途径,不断加强地方政权建设。
依法进行人事任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全面了解拟任免人员情况,认真负责地向常委会组成人员说明任免职理由,对审议中提出的问题及时作出解释,组织拟任职人员到会见面,表决通过后作表态发言,并隆重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保证了任免工作依法、有序、庄严、周密。四年来,先后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81名,任命市法院人民陪审员714名,补选省人大代表12名,为地方国家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提供了组织保障。
不断强化任后监督。制定对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暂行办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从2015年起,先后对20名法官、20名检察官进行了履职评议,市“两院”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意识明显增强。总结“两官”评议的实践经验,研究制定了对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的暂行办法,对履职评议的内容、方式、程序、评议结果的运用等作出规定,使任后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认真搞好换届选举。去年四季度启动的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统筹推进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在深入调研分析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基础上,及时提请市委批转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主任会议成员深入基层,指导县、乡人大依法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努力提高选民登记率和参选率,充分保障选民民主权利。按照市委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人大代表的推荐选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严明纪律,强化监督,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这次换届选举,广大选民参与热情高涨,各项组织工作严密顺畅,全市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达558万多人,平均参选率达83.6%。全市共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人大代表633名、县级人大代表4122名,乡级人大代表11916名,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有所上升,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有所下降,代表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各级人大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深化活跃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牢固树立尊重代表权利就是尊重人民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意识,强化措施,创新方式,全面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了代表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常委会履职活动中的作用。
健全代表工作体制。将代表工作从部门工作提升为常委会的整体性、基础性工作,建立了由常委会统一负责,代表联络部门综合协调,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联系相关领域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发挥基础作用,各乡镇(街道)人大密切协同的代表工作体制,使人大代表进行人代会准备工作、参与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开展人代会闭会期间工作以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了比较健全、高效的组织保证。
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积极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先后举办市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5期,代表任职培训实现了全覆盖,受到代表普遍欢迎。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运用文件、刊物、网站、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把市情、政情、社情通报给代表,把代表及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到常委会。建立常委会重要工作征询代表意见制度,提高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直接参与度。四年来,有 500多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500多人次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调查研究等活动,基本实现了基层市人大代表一届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每年参加一次以上常委会活动的目标。
创建代表履职平台。研究制定了创建“人大代表之家”⑨实施意见,全面开展 “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全市共建立“人大代表之家”275个、“人大代表联络站”86个,实现了乡镇、街道全覆盖。几年来,共开展各类活动5000多次,提出意见建议7000多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3000多件。“人大代表之家”已成为广大代表执行职务的重要平台,全市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受到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充分肯定。
创新激励约束机制。着眼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组织开展了“双联双评”⑩活动。几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2400多人次,代表联系选民群众18000多人次,收到较好效果。在首次“双评”活动中,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均获得较高满意率,达到了加压鼓劲目的,这一具有开创性的做法走在了全国前列。组织开展优秀人大代表和优秀代表建议评选活动,共评选优秀人大代表119名,优秀代表建议125件。建立了代表履职档案,制定了代表退出办法,广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显增强。
提高建议办理质量。按照“全覆盖、动态化、台账式管理”的思路,积极推动代表建议管理精细化、办理高效化。通过建立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重点督办、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分类督办、代表联络部门统筹督办的工作机制,加强与“一府两院”及有关方面协调配合,改进督办方式,加大督办力度,有力促进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本届以来,代表提出的1718条建议已全部办复,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分别达到64.6%和96.9%,比上届分别提高11.8和1.4个百分点,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四年来,广大代表满怀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自信、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大代表的职责内涵,取得的丰硕工作成果,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必将载入我市民主法治建设的史册。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打铁还需自身硬”。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抓住不放,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特别是通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进一步坚定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念。坚持人大制度,热爱人大制度,实践人大制度,让人大制度的优势在全市发展中充分展现出来,成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的思想基础和价值追求。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从强化履职培训入手,加强形势政策、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的学习研究。四年来,共组织常委会集体学习13次,专门委员会集中学习78次,举办周末讲堂24期,参加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组织的学习培训50余次,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普遍增强。切实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首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和履职方式,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并增设了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四年来,专门委员会开展视察、检查、论证、评估等活动230余次,在推动常委会工作落实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率先在全省成立市人大常委会咨询委员会,聘请专家学者打造“智库”和“外脑”。四年来,咨询委员会开展专题调研19项,参加常委会履职活动1100多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150多条,为提高常委会议事决策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加强制度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在吸收历届人大工作制度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常委会工作规则和程序,制定、修订各类规章制度70多项,研究出台了16个旨在破瓶颈、补短板、推动常委会工作创新发展的专项意见,使常委会制度、规则体系更加完备。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工作指导,密切工作联系,提请市委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协调解决基层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推动了基层人大工作的开展。建立人大信访联动机制,实行主任会议成员接访约访制度,改进重要信访案件督办工作。四年来,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783件(次),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对外开放交流。秉持民主、包容的理念,推出了一批创新性举措,迈出了常委会工作开放发展的坚实步伐。制定出台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意见,组织人大机关开放日活动17次,邀请300多名公民列席市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市民群众走进人大,参与人大,监督人大,对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大力加强人大宣传工作,通过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在市级主要媒体开办民主法治专版、改版《石家庄人大》期刊、开通人大微信公众号、升级人大网站、举办石家庄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历史陈列展等,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市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常委会工作的影响力得到明显提升。参与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组织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视察120余次,有力配合了上级人大工作。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四年来接待来石访问、考察的国外议会和国内人大团组240余批、1400多人次,较好地服务了我市对外开放大局。
加强机关内部建设管理。常委会及机关党组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打造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出台文件,狠抓督导落实,努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持续开展 “五型”机关创建活动,理顺机关内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开展亮点工作评选活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与解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机关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
各位代表:
四年来的履职历程,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内在优势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和责任使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推动常委会工作与时俱进的路径选择和规律特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大家深切地感到,做好新形势下的常委会工作,必须坚持把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把法律规定与履职实践结合起来,把原有经验与新的探索结合起来,逐步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石家庄特点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之路。在具体工作中,应着力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必须提升站位、拓展格局。站位决定格局,格局决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显著标志。做好常委会工作,必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切实增强制度自信和践行这一制度的自觉性。坚持察全局、观大势,自觉地把常委会工作与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紧密联系起来,并贯彻和体现到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地方国家权力运行中,使常委会工作越做越深、越做越实、越做越好。
第二,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常委会工作是全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有效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必须主动把常委会工作融入到全市工作总体布局中去,坚持在全局中定位、在大局下行动,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谋思路、定计划、抓推进、促落实,找准着力点,实现新突破,取得新发展。
第三,必须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真抓才能攻坚克难,实干才能梦想成真。所处的时代、肩负的责任,要求我们必须勇于担当、崇尚实干。自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纠正重形式轻内容、重程序轻结果、重审议轻落实的倾向,多做该做、能做、有用、有效的事。议题往实里定,过程往实里做,效果往实里抓,做到审议一个议题,解决一批问题,作出一项决定,推动一项工作,用实实在在的成效,生动具体地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和常委会的作用价值。
第四,必须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新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推动常委会工作与时俱进,必须摒弃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势,打破传统的路径依赖,发扬敢闯敢试精神,在宪法和法律规定框架内,坚持问题导向,大胆改革、锐意进取,不抱残守缺、不僵化停滞,通过实施思路创新、工作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不断为常委会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第五,必须发挥优势、凝聚合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做好常委会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坚决贯彻执行市委的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确保常委会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调一致推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勤政为民,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最大限度凝聚起推动常委会工作创新发展的智慧和力量。
各位代表: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中共石家庄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咨询委员会成员、全体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帮助支持的结果,也是历届常委会薪火相传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治市任重道远;常委会工作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同市委的要求、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主要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做好常委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需要进一步强化;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立法对经济社会的引领推动作用仍需增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还比较薄弱,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尚未健全起来;工作监督尤其是预算监督和司法监督需要继续深化,监督实效还需进一步提高;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的探索需要继续推进,实践层面的一些问题需要深入研究解决;代表的服务保障和激励约束工作需要不断改进和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织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快步伐,队伍素质能力需要不断提高。对这些问题,有待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探索实践加以解决,努力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各位代表:
我们所从事的事业,如同一场接力赛,要一棒接着一棒跑,一任接着一任干。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实施 “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前不久召开的市十次党代会,绘就了我市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对全市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在新的形势下,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面临着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更加殷切的期望和要求,更加艰巨的工作和任务。我们要在中共石家庄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围绕市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开拓进取、砥砺前行,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建议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进一步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更好地发挥立法在平衡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引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把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作为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监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持续加大监督力度,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触动性、实效性。要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发挥好议大事、管要事的作用。要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积极探索任后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勤政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扎实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之家”“双联双评”等平台和载体的作用,切实提高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要深入推进常委会和机关的思想政治、作风纪律、业务能力建设,继续抓好对外宣传和信息化建设,推动各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
新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已经组成,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即将依法选举产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石家庄市委领导下,更好地肩负起历史的重任和人民的重托,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奋发作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步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名词解释
①重要法规三审制度:《石家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特殊需要或分歧较大、问题较多的法规案,可以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②立法协商: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途径。指立法机关在立法活动中与特定或者不特定主体之间的民主协商活动,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③立法后评估:立法机关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判和评价,包括法规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制度设计的合法性、操作性和针对性等,主要目的在于为及时修改完善法律法规提供依据。
④立改废释宣:地方立法工作中,对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宣传等工作。这五项工作相辅相成,是地方立法的重要工作任务和应当遵循的基本工作要求。
⑤四本预算:即全口径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⑥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施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⑦学、看、听、查、访、研、换:是在开展视察检查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工作机制。主要指学习文件、查看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研究汇总、交换意见等七步工作法,有利于全面深入掌握实际情况,形成高质量的视察检查报告,为常委会审议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⑧前延后展、闭合循环: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一项措施。即从议题确定、组织实施、形成意见建议到转交“一府两院”办理、检查评估办理结果、对存在问题继续跟踪监督和持续监督,形成闭合、循环的工作链条,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触动性、实效性。
⑨人大代表之家:从2014年初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开展了创建“人大代表之家”活动。目前,普遍做到了有场地、有人员、有标牌、有制度、有台账、有资料、有公示、有经费,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以及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代表之家的建立,丰富和活跃了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已经成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课堂、联系选民的桥梁、履行职责的平台和服务群众的窗口。
⑩双联双评: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市人大代表评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评议市人大代表的活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代表6至10名,每年不少于两次;市人大代表通过参加代表之家和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2015年分别开展了届中评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评议市人大代表活动。
全覆盖、动态化、台账式管理:是代表建议的一种管理模式。“全覆盖”就是对代表建议实行统一管理,并全部纳入督办范围,实现管理、督办无死角、无遗漏,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动态化”就是随时掌握建议的办理进度,对当年没有办完或代表不满意的建议,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台账式”就是对全部代表建议进行登记、建档,对办理情况及时进行分析研究,积极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三严三实: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两学一做: 即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人大机关开放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从2015年11月12日(石家庄解放68周年纪念日)开始举办人大机关对外开放活动,每月的第三个星期三举行,市民自愿报名参加,每次活动半天。目的是将“人大机关开放日”建成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阵地,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展示人大工作和机关形象的窗口。
石家庄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历史陈列展:于1949年7月召开的石家庄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史上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为全国各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提供了成功范例。市人大常委会在2016年11月12日(石家庄解放69周年纪念日)隆重组织了“全国实行人民民主的范例——石家庄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历史陈列展”。展览运用了大量详实的历史资料和图片再现了这段光辉历史。
“五型”机关:指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法治型、和谐型机关。2013年7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创建“五型”机关的意见》。意见对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每年都要对各部门提出年度“五型”机关创建工作要求,年底进行考核。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对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