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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食堂工作的几项措施

日期:2016-10-14 17:58:28机关事务管理处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为加强机关食堂建设与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干部职工生活,在贯彻执行《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的同时,按照市人大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实行“三公开”

设立公开栏,主要公开以下内容。

1、食谱公开:每周一将本周食谱及主厨人员张贴公开。

2、采购公开:每周一将上周采购的主要食料的价格、供货单位张贴公开。

3、支出公开: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食堂支出情况张贴公开。

二、完善责任制

食品加工环节按大餐厅、小餐厅、面点以及原料采购等划分单元,制定工作标准,明确职责及责任人。

三、成立采购管理小组

采购管理小组成员由管理处负责同志、食堂管理员、采购员、厨师长、各加工组负责人组成。小组于每月25日召开会议,对食材供应的质量、价格、供应单位服务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各方面提供的信息,确定下月的供货单位。

四、加工食品外卖。

根据食堂现有能力,每周定时加工部分食品向机关干部职工出售。

五、建立干部联系食堂制度。

负责后勤的同志及管理处干部与食堂有关组建立联系制度,了解食堂有关情况,帮助解决有关问题,适时参与帮厨。

六、定期征求意见。

通过座谈会和书面等形式,征求机关干部职工对伙食管理、饭菜质量、食品外卖等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食堂工作

 

 

市人大机关事务管理处

2016年7月14日

 

来源:机关事务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