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人常机关党组〔2016〕3号
中共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
(2016年3月28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和改进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
1、高度重视理论学习。机关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理论学习,把理论学习纳入党建责任制。认真落实理论学习制度,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精髓要义,提高思想境界,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切实加强党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工作生活中磨炼意志,规范行为,提高境界。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从自己做起、从岗位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加强中华传统文化和美德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上台阶。
3、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完善机关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党章和党内法规等列入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采取集体学法、法律讲座、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方法,开展经常性法治教育活动,实现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经常化。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专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学习和运用党内法规的模范,不断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组织生活
4、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发扬党内民主,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内部讨论允许有不同意见,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优良传统,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真正让党内生活严起来,政治规矩立起来,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结合年度考核,适时对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5、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各级党组织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列席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进一步严格民主生活会程序,严格标准,细化要求,做实征求意见、谈心交心、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6、健全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依规进行,使每名党员都受到党内生活的教育和锻炼。各党支部要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结合实际开展并积极参加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警示教育等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组织生活创新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委员分头列席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时了解各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情况。
7、组织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按照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要求,每年年底结合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述职评议考核在机关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机关党委、纪检组、人事处具体负责实施。考评要客观公正,坚持按照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8、加强党员管理和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党员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员管理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法,提高管理质量。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认真推进党务公开,采取通报、公示栏、机关内网等多种方式,重点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任和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监督作用,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发挥机关纪检组织的监督作用,落实执纪问责,实现正风肃纪。
三、加强作风建设,弘扬优良传统
9、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鼓励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农村、企业、社区等基层党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建立联系,开展帮扶活动。结合党员进社区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服务群众,为民排忧解难意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使调查研究更体现民意,更能发挥人大做为民意机关的作用。
10、组织开展作风整顿。联系机关工作和机关党员的思想作风实际,认真查找影响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升的障碍,彻底治理机关干部中存在的“散、乱、软、庸、懒、贪”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清风正气树起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做到严格要求,强化责任,崇尚实干,激情工作,追求卓越,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11、深入开展谈心活动。本着相互平等、有的放矢、教育疏导的原则,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工作、生活状态,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常委会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主管主任与各委办室负责人之间,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活动;各委办室领导与本部门同志之间、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谈心活动。提倡同志之间多沟通、多交心,多进行思想工作交流。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并分析研判,每半年形成一次思想状况分析报告。
四、加强廉政建设,严明党的纪律
1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 “两个责任”,机关各级党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要环节要亲自协调。机关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并予以通报。
13、深入贯彻《准则》和《条例》要求。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唤起机关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做到学深悟透,有所戒惧。坚持用《准则》和《条例》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14、认真实行诫勉提醒。认真执行各级党组织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有关规定,从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出发,做好各项工作。抓住逢年过节、婚丧嫁娶、干部选拔、年度考核等节点,对党员干部定期提醒,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五、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建活力
15、着力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领机关党建工作,使服务成为党组织建设的鲜明主题。各级党组织要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把服务作为自觉追求和基本职责,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健全党内激励帮扶机制,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尤其要帮助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责任感,激发党员干好工作的内在动力。
16、深入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创建“五型”机关的意见,机关党委分年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和措施,做到有载体、有创新、有具体任务、有检查落实。各党支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职责,抓好推进,确保实效。把创建 “五型”机关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充分激发机关活力,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17、大力倡导人文关怀。按照“加强人文关怀,创建和谐机关”的意见,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人本理念,倡导人性化管理。通过教育引导,打造和谐、文明、进取、高效的工作集体,营造互信互助、奋发有为的工作气氛,提升机关的凝聚力、亲和力和战斗力。从思想、工作、生活、健康等方面做好人文关怀工作,努力实现构建和谐友好人际关系,建立高效规范工作秩序,实现人尽其才良好用人机制,打造优美舒适工作环境的工作目标。机关党委要带领群团组织,在加强人文关怀,创建和谐机关活动中创造性开展工作,发挥领导带头作用。
六、完善党建工作格局,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18、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的领导下,由机关党委负责协调推进,各党支部负责具体落实。逐步健全完善机关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整合党建资源,逐步探索建立对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共同推动落实的工作模式。
19、落实机关党组主体责任。机关党组作为机关党建的责任主体,重点履行好领导、用人、保障、管理责任。领导责任,就是总负责、总把关,要把党建工作列入机关党组重要议程,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总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用人责任,就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选人用人工作,突出党建导向,优先选任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优秀干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正常交流机制。保障责任,就是积极支持各级党组织的工作,切实解决人员配备、交流和经费等重点难点问题。管理责任,就是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督促机关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机关党组书记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机关党建工作,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门户。
20、落实机关党委推进责任。机关党委在机关党建工作中重点承担协助、教育、监督和引领责任。协助责任,就是协助机关党组完成中心工作,主动谋划和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支持和协助机关党组完成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责任,就是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监督责任,就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参与机关干部管理监督,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引领责任,就是履行以党建带群建的责任,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真正成为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根据市直工委和机关党组部署,负责谋划和统筹推进机关党建工作。
21、落实党支部执行责任。各党支部作为基层党组织,重点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责任,就是在机关党委领导下,把党建各项工作最终落实到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干部,使党建工作落地生根。统筹责任,就是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统筹推进。教育责任,就是做好党员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教育,打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监督责任,就是对党员实施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监督检查本支部党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管理责任,就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环境。党支部书记负责落实本支部机关党建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22、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研究探索。认真研究制约党建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研究从严治党责任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问题;研究机关党建的特点和规律,推进机关党建制度改革和实践创新,探索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实现途径和有效方式,从完善机关党建体制机制层面形成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增强问题意识,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党员干部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把研究成果转化成制度,推动党建工作。注重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开展工作,提高机关党建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