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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支部调整和换届工作的安排意见

日期:2016-10-16 12:33:49机关党委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石人常机关党委〔20165

中共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

印发《中共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

关于党支部调整和换届工作的安排意见》的

通知

各党支部:

《中共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关于党支部调整和换届工作的安排意见》已经机关党委会议研究通过,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

2016523

中共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

关于党支部调整和换届工作的安排意见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实际,经机关党委会研究,拟于5月中下旬调整机关党支部并进行党支部换届工作,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党支部调整和换届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宗旨,以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从机关实际出发,选举产生强有力的党支部领导班子,为创建一流基层党组织,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组织领导

党支部调整和换届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和机关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各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三、党支部组成

从工作需要和机关实际出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立16个党支部,分别为办公厅第一党支部、办公厅第二党支部、办公厅第三党支部、办公厅第四党支部、研究室党支部、选举任免代表工委党支部、法制委党支部、内司委党支部、财经委党支部、农业农村委党支部、城建环资委党支部、教科文卫委党支部、民侨外委党支部、信访办党支部、离退休老干部第一党支部、离退休老干部第二党支部。党员名单附后。

四、党支部委员会设置

按照有关规定,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基层党支部委员的职数和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的职数应是单数,以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根据机关各党支部实际,经机关党委会研究,机关各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如下: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为7人以上(含7人)10人以下的党支部,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学习、宣传委员1人。党员人数为10人以上(含10人)的党支部,可另外设副书记1人,纪检委员1人。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党支部成员。

五、支部换届程序

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采取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少于20%。主要程序如下:

1、机关党委召开牵头人会议,对党支部换届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各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传达牵头人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酝酿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机关党委。

3、机关党委召开会议对各党支部确定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研究审批。

4、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确定正式候选人,由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5、当选的支部委员,召开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进行工作分工。

6、各党支部向机关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结果及工作分工情况。

7、机关党委召开会议审批选举结果,以机关党委文件印发。

六、时间安排

此项工作于即日开始,5月底前完成。

524前,机关党委召开牵头人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526前,各党支部酝酿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名单并向机关党委报送。机关党委会对各党支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批。

530前,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确定正式候选人,进行选举。支委产生后即召开支委会,选举书记、副书记,进行工作分工。各党支部向机关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结果及工作分工。

531前,机关党委召开会议审批选举结果,会后印发文件。

七、有关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支部调整和换届工作,要把这次党支部调整和换届做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做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确保实效。机关党委和老干部处要共同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调整和换届的服务、联络、保障等工作,确保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调整和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来源: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