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12月18日在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审计局局长 王建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政府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扎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形成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审计委员会上强调,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省委书记、省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倪岳峰指出,要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省长王正谱要求建立清单台账,压实整改责任,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和省两办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有关部署要求,持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审计机关督促检查、纪检监察巡视贯通协作的整改工作机制,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张超超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要突出重点、夯实责任,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市长马宇骏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压实责任汇聚合力,有力有序推动审计整改。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做好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全面落实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位部署审计整改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召开第九次、第十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强调要强化审计的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审计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印发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多次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成立审计整改领导小组,强力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有效整改。马宇骏市长先后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刻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推动问题整改。
(二)压实整改责任,全面推动问题有效整改
为高效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各县、各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严格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全面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有关主管(监管)单位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整改工作,规范主管(监管)领域经济管理行为,维护财经经济秩序。
(三)强化督促检查,促进整改工作质量提升
为切实抓好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工作,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不断完善整改制度体系,印发审计整改制度汇编,开发审计整改平台,实现整改台账信息化管理。为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市委审计办制定《审计整改监督平台2019-2022年度项目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督查方案》,印发给43家责任单位,对4个年度审计项目尚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抽查复核,有效提升了各方审计整改责任意识,有效提升了问题整改质量,有效提升了审计监督的严肃性。
(四)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
加强审计机关与其他监督部门的协作贯通,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党政督查等部门推送整改情况,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按职责权限纳入各自检查内容,充分发挥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推动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同时,全市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将审计发现问题纳入问题清单,实现审计整改工作和主题教育有机结合,采取动态管理,滚动销号的方式,切实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有效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2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655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69个。有关县、部门及单位通过上缴国库、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87.99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77项,追责问责10人。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五类4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39个,1个问题正在积极推进整改。
1.关于预算编制水平有待提升方面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合理不完整问题。一是对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规模偏大问题,2023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0.8亿元,较2022年剩余规模有所压减,市财政局今后将加强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合理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规模。二是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市财政局持有的交通银行股权无偿划转至市国投集团,不再单独编列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3个部门29个项目已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19.85亿元,未明确和细化的2.75亿元已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3)预算编制不科学,导致调整率较高问题。市财政局督促指导53个部门和单位规范支出预算编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支出进度慢、调整率高的项目核减下年预算或不予安排,从严控制预算调剂,规范预算调剂行为。
2.关于财政资金效益未充分发挥方面的问题
(1)财政支出效率不高问题。市财政局加大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力度,督促预算部门加快支出进度,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问题。19个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已整改30.37亿元,尚结存2.3亿元,待相关项目竣工验收或决算评审后立即支付。
(3)转移支付下达不及时问题。市财政局已将留存财政的2笔转移支付资金1020万元下达到部门和单位。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问题
(1)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36个项目4828.75万元未根据绩效监控结果收回或核减预算问题。市财政局已将4828.75万元收回。
(2)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2022年底组织开展了绩效目标编制培训及绩效目标“回头看”,加强对部门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的审核监督。
4.关于财政资源统筹仍需向纵深推进方面的问题
(1)财政收入规范性有待提高问题。一是对2个单位城建收费未征收到位3630.6万元问题,法院强制执行中。二是对1个单位应退未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67.05万元问题,已将资金退回相关建设单位。三是对2个单位未及时上缴财政收入2124.06万元问题,已全部上缴国库。
(2)6个部门和单位存量资金盘活后再次沉淀6005.74万元问题,支出1193.79万元,上缴财政4811.95万元。
5.关于县级财政管理不够严格方面的问题
(1)预算编制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相关单位逐年减少预留资金规模,严格控制代编预算,按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全面提升预算完整性。
(2)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对3个县应缴未缴财政收入3136.82万元问题,已全部上缴国库。对2个县应收未收财政收入问题,2个县收缴保障房易地建设费等完成整改9151.01万元。对2个县虚列支出143.92万元问题,已通过上缴国库、据实支付等措施整改完毕。对4个县扩大开支范围535.52万元问题,通过调整账目、收回资金等方式整改。对5个县应缴未缴存量资金1470.12万元问题,5个县上缴财政1181.97万元,拨付287.75万元,其余0.4万元为质保金,期满后拨付。对2个县违规向预算单位实有账户拨款1.71亿元问题,已支出1.7亿元,其余资金退回财政。对4个县财政收入未及时入库3.23亿元问题,已全部缴入国库。对2个县滞留财政资金1513.34万元问题,上缴国库125.1万元,按要求拨付资金1388.24万元。
(3)资产管理有待加强问题。对2个县政府股权投资3.7亿元核算不规范问题,已按规定进行登记核算。对4个县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73.74万元问题,已全部登记入账。对1个县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问题,已完善建立。对1个县竣工验收项目未进行资产移交,涉及资金2796.9万元问题,已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对1个县未计在建工程,涉及资金1.39亿元问题,已补计在建工程。
(4)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对2个县出台政策与上级文件不符问题,1个县已将文件修改重新印发,1个县制定了严格的文件审批流程。对1个县未按规定计提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870.63万元问题,已按要求完成计提。对4个县未落实车辆三定政策问题,已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件,制定相关制度,对涉及人员批评教育,将严格落实车辆三定政策。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七类18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173个,9个问题正在积极推进整改。
1.关于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精准不与时俱进,未结合实际及时调整预算方面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一是10个部门和单位未对支出进行合理预测、预算调整率高、执行率低问题,10个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项目支出前期准备,科学准确编制预算,定期梳理预算执行情况,及时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对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对通过年底预付超出正常需求的水电费油费等方式列支资金2698.46万元问题,16个部门24个单位通过召开办公会、完善预缴费制度、优先使用账户余额、设立预警交费限额、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等措施进行整改。
(2)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一是对5个部门和单位321.16万元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通过制定制度、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强预算编报管理,严格按规定全口径编制预算。二是对7个部门和单位预算项目编制不规范未细化问题,通过组织学习、制定方案等方式,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
(3)预算编制不严谨问题。一是对4个部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问题,加强预算相关文件学习,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完整准确编制预算。二是对10个部门和单位预算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通过完善制度、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等方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规定。
2.关于预算支出把控不严,违规使用财政资金方面的问题
(1)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问题。11个部门和单位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压减项目支出、加强预算相关文件学习、移送主管部门等措施进行整改。
(2)扩大开支范围问题。21个部门和单位通过回收上缴资金、调整账目、制定制度等措施,规范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列支范围和标准,停止超范围使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资金,加强各类经费使用审核。
(3)2个部门5个单位违规拨付资金7564.29万元问题,积极与财政对接,处理转入资金,已支付9706.19万元,其余资金待结算评审后支付或上缴财政。
(4)3个部门虚列支出101.24万元问题,市科技局重新签订项目补充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支出,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分别将资金上缴或支付使用,严格预算支出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3.关于依法理财依规决策意识不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方面的问题
(1)收入征收管理不到位问题。对通行费收入、交通罚款收入等财政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11个部门和单位上缴通行费、交通罚款收入等1.02亿元,其余因账户被冻结,正在积极沟通推进。
(2)资金使用效益差问题。一是对24个部门和单位存量资金、结余资金等4302.29万元未上缴财政统筹使用问题,相关单位支出534.65万元,上缴财政3767.64万元。二是对3个部门因前期手续不完备、项目验收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资金滞留闲置9.42亿元问题,已完成支付9.41亿元,其余100万元正在制定资金使用方案。
(3)未及时拨付发放补助资金问题。对2个部门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发放142.24万元问题,均已列入2023年预算,并由市财政拨付发放142.24万元。
(4)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对16个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审核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通过相关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制定绩效目标设定管理措施、修订内控制度规范预算绩效内容、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等措施进行整改。
4.关于政府招标采购管理亟需加强,工程款支付不合规方面的问题
(1)对7个部门和单位未实行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涉及3686.19万元问题,1个单位4个项目涉及资金1071.96万元,进行了涉密认定,不再进行公开招标;4个单位移送财政局处理,涉及资金998.12万元;2个单位下年对同一采购事项履行了政府采购手续,并进行了公开招标,涉及资金1004.47万元;2个单位涉及资金611.64万元,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和通报,完善了相关制度。
(2)对3个部门应付未付工程款问题,3个部门已支付工程款1.12亿元,其余待财政资金、配套资金到位或项目财政评审报告出具后支付。
(3)对未按合同约定退还保证金1071.45万元问题,4个部门和单位均已退还。
(4)对13个部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问题,2个部门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采购合同,11个部门对相关合同进行了公告或备案。
5.关于公务用车与财务管理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方面的问题
(1)对3个部门变相或超编制配备公车,租用外部车辆问题,通过完善公车制度、完善租用车辆手续措施整改完毕。
(2)对13个部门和单位工会经费未设专账核算问题,12个部门和单位工会经费已独立核算,1个部门正在办理单独开立账户事宜。
(3)对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10个部门和单位制定内部政府采购、会议费、培训费等25项制度。
6.关于内部审计制度未建立,内审工作未有效开展方面的问题
12个部门和单位未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未开展内审工作、未设置独立内审机构、未拟定内审计划以及未配备专职审计人员或由财务人员兼任等问题,3个部门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制度,3个部门调整了内部审计人员,2个部门设立了内审机构,3个部门配备了专职内审人员,1个部门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
7.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造成财政资金安全风险方面的问题
15个部门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已完成清理1.21亿元,其余正在积极清理。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五类14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135个,8个问题正在积极推进整改。
1.关于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方面的问题
对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程序拨付征收补偿费问题,制定了《复兴大街市政化改造项目征迁包干费管理办法》。对未按规定进行交工验收问题,市交投开发公司已完成交工验收和备案。对多支付土地款问题,已追回5000万元,其余资金正在追回。对多计工程价款292.69万元问题,正在督促建设单位退款。对扩大开支范围628.59万元问题,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2.关于农业农村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管理审计方面的问题
(1)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审计方面的问题。一是项目建设监管不力问题。对5个县74个项目未按工程设计要求或合同约定进行建设问题,2个项目根据审核结算报告核减资金4.8万元,45个项目按工程设计要求或合同约定进行修改建设,整改金额120.85万元,20个项目施工方退回38.74万元,7个项目依据审核后的实际工程量结算项目资金,整改金额45.2万元。对1个县1个工程项目使用未经审查的图纸进行施工问题,已完成施工图技术审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对挪用、骗取专项资金85.34万元问题,1个县将采购的7.5万元物品全部交给乡镇使用,3个县追回专项资金46.96万元,2个县追责问责2人。对1个县扩大开支范围25.3万元问题,已调账。对3个县未按合同支付项目工程款511.81万元问题,已全部支付到位。对2个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1个县将滞留闲置资金126.5万元拨付到位,1个县将应缴未缴存量资金33.15万元上缴国库。对1个县应取得未取得收入62.4万元问题,已收缴收入15.2万元,其余47.2万元法院强制执行中。对1个县应退未退项目质量保证金129.63万元问题,退还127.76万元,上缴国库1.87万元。对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5个项目1806.1万元问题,2个项目合同金额400.6万元已按审定金额支付完毕,3个项目合同金额1405.5万元,已分别签订补充协议,按照工程进度付款。三是形成的资产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对1个县应计未计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53.98万元问题,已登记入账。对1个县监管不力造成资产损失25.49万元问题,相关单位已补装设备,价值5.28万元,其余20.21万元将在结算工程款时向施工方扣回。
(2)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方面的问题。一是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161.91万元,滞留闲置资金1245万元,应缴未缴存量资金966.46万元,应退未退质量保证金89.43万元问题,1个县已全部支付工程款和滞留闲置资金,全部上缴存量资金,退还保证金。二是对高标准农田验收合格后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问题,1个县已办理完成资产移交手续。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计方面的问题。一是建设管护未达标准问题。对4个县613户厕所改造不符合改厕标准问题,已按标准完成整改。对2个县管护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已悬挂管护标志牌和聘用第三方进行运维工作。对2个县项目建设和验收不及时问题,已完成项目建设和验收。对1个县公厕建设分布不合理问题,已对公厕布局进行调整。二是对4个项目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1151.22万元问题,已全部支付给施工单位。三是工作推进过程中管理不到位问题。对改厕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1个县通过发放明白纸和公开服务电话方式宣传改厕政策。对未按招标文件签订合同问题,1个县已签订补充协议。对1个县未对部分中标企业所供货物进行抽样送检问题,已送检,并全部出具检测结果。
3.关于民生工程审计方面的问题
(1)“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专项审计方面的问题。一是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2个县3669万元专项资金拨付进度缓慢问题,已全部拨付到位。2个县工程项目资金及日常养护资金投入不足问题,已将5236.13万元列入年度预算。对2个县专项资金未纳入预算或绩效管理998万元问题,通过加强学习、制定绩效管理办法进行整改。对1个县资金闲置912万元问题,已全部支付完毕。对1个县未支付工程款135.81万元问题,已支付到位,质保金1年后支付。对1个县未建立农村公路资金补助机制问题,已建立农村公路资金补助机制。对1个县公路资产未及时入账2382.53万元问题,已对全县的农村公路资产登记入账。二是未按规定开展项目建设问题。对2个县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问题,通过核减资金、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等方式整改。对违规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问题,1个县已修改施工合同,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对未按合同约定开工完工问题,3个县3个项目均已完工。对2个县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2个县7个项目完善了合同要素。三是制度建设落实不到位问题。对未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问题,2个县制定了管理责任制度。“路长制”领导小组名单未更新问题,2个县已更新领导小组名单。对乡村道路养护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1个县制定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计划,明确了公路养护工作职责,1个县成立养护队伍,按计划开展公路养护工作。对未执行中小企业采购政策问题,1个县加强学习,严格执行采购政策。
(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专项审计方面的问题。一是资金保障不到位问题。对6个县应付未付工程款问题,已支付工程款6271.55万元,剩余待资金到位后支付。二是现场管理有待加强问题。对5个县未按要求施工问题,3个县经各方同意对设计进行了变更,2个县按照合同内容重新施工。对未及时竣工验收问题,2个县均已竣工验收。对5个小区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均已针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修复。三是对未批先建问题,2个县均已取得施工许可证,1个县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未编制改造计划和建立长效机制问题,4个县已编制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计划,并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等。对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2个县规范了合同签订内容。
(3)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增位工程审计方面的问题。对4所学校未及时施工及开展竣工结算问题,均已竣工或完成竣工结算。对3个县6所学校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问题,5所学校已履行相关手续,1所学校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正在推进验收。对3所学校建设事项不符合标准问题,已按照建设标准整改。对1个县将工程款拨付实体账户问题,已在指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对1个县未及时将在建工程转增固定资产问题,1所学校已转增固定资产。对1个县未开展绩效评价问题,已对1所学校改扩建教学楼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对1个县未按要求设立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增位工程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问题,已制定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对1个县未指导和督促西南关学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制度问题,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4.关于全市粮食系统专项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公款私存、挤占经费、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违规向他人提供经营资金、未按规定的交易方式进行储备粮轮换等问题均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二是资产管理有待加强问题。2个部门和单位补计固定资产2049.55万元,完善内部财务登记制度。1个单位下属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并进行账务处理111.01万元,收回0.17万元。三是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问题,企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8项。
5.关于民生资金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疫情资金审核问题。2022年以来,共完成疫情资金审核事项47项,主要涉及应急医疗物资、隔离点建设、疫情保障运行费用等,节约财政资金1.86亿元,已向市政府报送审核报告。二是助学金、教育收费管理使用问题。对“先收后返”建档立卡学生学费、书费、住宿费352.67万元问题,6所学校完善制度机制,开展全面自查,调整核定困难学生名单,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对130人助学金发放不到位问题,2所学校召开学生资助业务培训会,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地。对困难学生名单认定不准确问题,已将5名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困难生名单。对3所学校未按规定补充、使用助学金问题,1所学校已将未及时提取的助学金列入预算,2所学校全面自查,严格落实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管理。对4所学校违规提前收取学费、住宿费问题,通过退还学费、完善收退费制度等措施,强化落实开学后收费规定。三是就业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对2个县超范围发放补贴2.96万元问题,已全部收回。对1个县孵化基地认定资料不全问题,已完善认定资料。对1个县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审核认定不及时问题,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审核工作。四是社保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对2个县违规向已死亡人员发放或重复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7.59万元问题,已全部追回。对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账户,涉及76人75.32万元问题,已全部清理。五是住房租赁补贴管理使用问题。对1个部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补助资金3.15亿元结存2年以上,支出效率不高、未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问题,结存资金已全部支出,用于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六是环保资金管理使用问题。2个部门滞留的770.4万元环保类专项资金,已支付735.53万元,其余资金待项目验收后支付。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四类12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112个,17个问题正在积极推进整改。
1.关于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直达资金使用效果有待提升问题。对10个县城乡义务教育等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支付进度及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涉及1.24亿元问题,支出9326.21万元,上缴财政146.4万元,2527.39万元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对5个县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1.87亿元问题,已全部分配下达到位。对2个县超进度拨款10.27万元问题,收回超进度支付资金5.38万元,其余4.89万元达到付款条件。对5个县拨付至实有资金账户5926.51万元问题,账户资金已全部支出,将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支付资金。二是直达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对10个县违规扩大支出范围188.02万元问题,通过调账处理20.61万元,原渠道返还152.05万元,退回国库15.36万元。对3个县未按规定将资金支付到受益人账户470.45万元问题,均已将资金支付到最终受益人。对2个县未向社会公开直达资金分配情况问题,均已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2个县财务管理不规范1289.94万元问题,通过对专项资金单独核算等方式进行规范。三是资金监控系统管理不到位问题。对7个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数据或标识不准确问题,均已在平台中进行更新,确保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对7个县未按规定将县级配套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问题,涉及资金5223.63万元已全部录入直达资金监控平台。
2.关于政府专项债券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专项债券资金绩效发挥不充分问题。对17个县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30.75亿元问题,已支出或形成实物工作量28.72亿元,其余资金按合同约定或待结算评审后支付。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问题。对6个县14个项目超进度付款5.65亿元问题,4.83亿元已达支付条件,8187.45万元退回财政。对2个债券项目工程款拨付不及时427.45万元问题,已拨付到位。三是专项债券管理不规范问题。对3个县25个债券项目前期手续不完备问题,10个项目均已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15个项目正在积极办理土地手续、规划许可等。对3个县未按规定公开专项债券相关信息问题,均已公开。对5个县未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监控机制问题,4个县建立机制,开展动态监控,1个县待项目进入运营期后进行。
3.关于企业奖补类专项资金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对1个部门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奖励补助未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问题,已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对1个部门商贸流通行业新增限上企业奖补资金相关文件奖励兑现时间不明确问题,已印发《关于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进行明确。二是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3家企业发放奖补资金499.4万元问题,追回奖励资金8万元,其余491.4万元,补助申领企业已达到申报标准。对未按规定要求148家企业提供完整准确的奖励申报资料问题,相关资料均已补充完善。三是对1个部门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3家企业已完善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对1个单位滞留市级企业奖补资金141.15万元问题,已全额拨付至相关企业。
4.关于主导产业发展基金跟踪审计方面的问题
(1)对1家企业未及时向基金管理公司拨付注册资本7000万元问题,已拨付到位。
(2)对1家企业未将收到基金19.2亿元计入有关投资类科目问题,已将该笔资金调整计入投资类科目。
(五)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三类20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173个,30个问题正在积极推进整改。
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方面的问题
(1)资产安全及重大风险方面问题。一是国有资产运行存在债务风险问题。对1家企业为下属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余额超过净资产总额,存在较大担保风险问题,截至2022年底,该企业担保余额已低于净资产总额。二是经营管理不到位问题。对5家企业存在拖欠账款5201.67万元问题,已支付欠款4589.78万元,其余611.89万元由于项目暂停、审核资料不全等原因暂不支付。对1家企业应收未收权益保证金1093.7万元问题,已印发通知催收资金。三是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问题。对5大集团均未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问题,均已设立审计部。对5家企业未建立物资采购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或工作规则问题,4家企业已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家企业拟制定稳妥可行的股权退出方案。对7家企业内控落实不到位问题,通过制定完善制度方案、收回借款、派驻监事等方式落实内控制度。对3家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管理不规范问题,1家企业签订了2022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1家企业重新确认考核结果,约谈相关人员,清退超发绩效11.88万元,1家企业将加强经营管理,力争完成各项指标。对2家企业未定期公布工资水平及工资收入相关信息问题,1家企业制定了工资分配信息公开制度,1家企业对工资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
(2)资产管理及资源统筹方面问题。一是清产核资及资产处置工作推进缓慢问题。对5大企业集团重组整合后的清产核资工作未按要求时限完成问题,清产核资工作均已完成。对长期无实际业务的、长期亏损的下属企业处置工作推进缓慢,低效无效资产未清理盘活问题,1家公司已注销,1家公司转让股权,重新开展业务,1家企业正在积极推进不动产变更登记或企业注销登记。对未按时完成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未进行业务剥离问题,1家企业公司制改革正在推进中,1家企业签署转让协议,对相关业务剥离。二是对10家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相关企业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9.63亿元,0.61亿元已进入诉讼程序,其余正在制定整改方案,依据整改期限要求推进整改。三是资产管理较混乱问题。对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保值增值差问题,5家企业通过推动下属企业开展经营性服务,调整划转业务,重新评估对外出租资产,催缴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方式整改。对8家企业应计未计资产或未进行产权登记9.65亿元问题,6家企业报废资产或进行账务处理9.61亿元,2家企业制定方案,拟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推进整改。
2.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方面的问题
(1)账实不符,没有定期盘点问题。对7个部门和单位通过清查盘点或将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等方式整改。对7个部门和单位存在626.66万元资产、3处房产及土地账实不符问题,已采取调整账目、印发国有资产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等方式整改。
(2)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账外资产问题。对1个部门应计未计在建工程1.63亿元问题,已全部计入在建工程。对32个部门和单位8138.52万元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未入账问题,29个部门和单位相关资产已入账,其余3个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厘清资产,加强资产管理。
(3)工程项目完工后未及时计入公共基础设施或固定资产问题。对3个部门和单位已将应计未计公共基础设施7.27亿元进行账务处理。对12个部门和单位将已验收或投用的办公楼、业务用房、学校教学楼等资产58.83亿元全部补计固定资产。
(4)资产配置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对8个部门和单位未经批准或未进行评估出租房产、未按规定程序配置处置车辆问题,通过签订合同并备案、收回房产、补办审批手续等方式整改。对应收未收、应缴未缴资产收益1466.54万元问题,13个部门和单位收回并上缴财政884.82万元,减免租金(押金)77.41万元,429.38万元已进入司法程序,剩余资金采取法律诉讼等措施继续追缴。对6个部门和单位无偿出租出借房产及土地问题,通过清退房产、签订出租合同、移送财政部门等方式完成整改。
3.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的问题
(1)自然资源监管不到位问题。对3县34眼井无证取水问题,已关停12眼,对22眼无证取水企业进行了处罚和警示教育。对6个排污单位未纳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管理等问题,6个排污单位均已实行排污登记管理,5座污水处理厂制定了污泥管理制度,污泥运输车辆加装行驶轨迹。对2个县违规将储备土地对外出租问题,1个县与租赁方签订解除土地出租协议,1个县制定了《土地收储管理办法》,规范土地租赁活动。对1个县317亩土地闲置时间超过2年,已收回84.09亩,其余土地项目正在做前期设计。
(2)部分地区配套制度不完善问题。对1个部门和1个县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土地资源利用方案编制不到位问题,均已编制相关方案,明确了2条河渠的市级河长。对1个部门巡河次数未达到要求问题,已达到规定要求。对1个县未配套建设气防站问题,已按规定配套建设了气防站。对未按时间要求完成拆迁任务问题,1个县会同相关部门正在推进拆迁工作。1个县完成2021年610亩的批而未供土地盘活任务。
(3)相关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问题。对补充耕地专项周转金管理不到位2.3亿元问题,1个部门制定了《土地整治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土地整治周转金管理。对1个县应退未退土地价款及税费3.9亿元问题,积极盘活土地资源,增加财政收入,加大退款力度。对应收未收污水处理费1253.87万元问题,1个县经多次协调,均已补缴。对1个部门应收未收水费379.2万元问题,已收取或清欠17万元,其余正在催缴。
(六)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反馈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审计共移送问题线索27件,涉及金额130.81亿元,其中移送纪委监委13件、其他部门14件。目前23件问题线索已反馈结果,其中:开除党籍2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2人,政务警告1人,戒勉谈话2人。
(七)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推动完善相关领域制度机制,促进财政管理体制增效。
1.关于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财政管理效能的建议。一是提前谋划项目,精准测算年度资金需求,精编细编预算。严格控制财政代编预算规模,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控制预算调剂,及时收回当年未支出的资金。三是持续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修订电梯运行费1项标准,新增聘请第三方审计经费、规划编制经费2项标准。
2.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一是科学建立预算管理结构,不断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管理。二是加强对部门绩效目标的制定和审核力度,设置“预算资金+绩效”两道审核关口,引入专业化审核,通过聘请专家、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审核工作,从根本上提高部门绩效目标指标的质量。三是加强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加强管理、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不断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
3.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监督,保障重大政策落地的建议。一是聚焦减税降费、基层“三保”等9类财经纪律方面,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财政部门加大对主导产业专项资金、注入五大企业集团资本金等财政重点开展绩效评价。二是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优先保障领域,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衔接。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市财政局等六部门修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全面排查3年来衔接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推进问题整改。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格规范权力运行的建议。一是加强资产处置管理,严格落实审核流程,充分利用资产信息系统,对资产处置实行动态管理;规范资产捐赠行为,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持续压实偿债主体责任,确保偿债资金及债务利息足额列入年度预算。三是紧盯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项目运行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重大项目廉政风险整体防控。
5.关于加大往来款项清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的建议。一是全面贯彻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要求,组织开展往来款清理专项行动,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标本兼治、协调联动”的原则,扎实开展清理工作。二是各预算部门逐笔核实往来款项,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核销,加强对往来款项的日常管理,避免形成新的长期挂账问题。三是将往来款项的发生、增减纳入检查监督范畴,对往来款项进行审查时注重量化反应其增减变化情况,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6.关于强化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和质量的建议。一是规范出租出借单位公开招租行为,加强出租收益监管,注重对出租合同的备案管理,明确收入收缴入库时限要求,确保出租收入足额入库。二是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土地专项清查工作,建立盘活使用台帐,研究制定盘活方式和措施,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加强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持续推进自然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
7.关于持续推进审计整改,督促问题标本兼治的建议。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印发整改工作方案,压实各方审计整改责任。一是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将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条逐项抓好落实。二是压实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深入分析本系统、本行业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以改革的思路解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标本兼治。三是压实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对账销号制度。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原因分析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本次整改情况看,少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主要原因是:一是有些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涉及中长期改革任务,需要伴随着改革深化持续推进解决。如市、县级财权事权不匹配等问题需与财政体制改革一体推进、同步完善。二是有些目标规划类问题,在制定目标时前期调研不充分,未全面考虑政策变化或实际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造成目标未能实现。如债券资金闲置、环保类专项资金滞留等问题,需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加大项目推进力度。三是有些历史遗留类问题,形成时间长,解决难度大,需要制定审慎稳妥的处置方案有序推进解决。如暂付款累计余额超警戒线、企业清产核资及资产处置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需稳步推进,持续整改。四是有些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问题,需多方加强配合共同推进解决。如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手续、国有资产确认及处置等问题,需要与多部门对接,共同研究论证。
总的来看,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性和复杂性越来越高,整改难度不断加大,亟需建立审计整改总体格局,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完善贯通协作机制,发挥市、县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的审计整改协同作用,加大主管(监管)部门审计整改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力度,形成整改合力。
对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市政府将持续关注,压实各方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问题有效整改。一是在“改”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每个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做到整改有计划,整改有措施。二是在“督”上下功夫。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情况开展督查,必要时会同主管部门、督查室或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督促相关县、部门和单位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三是在“效”上下功夫。对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实现审计一个单位,整改一类问题,规范一个行业,推动建立健全管根本、管长远的长效机制,真正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和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作出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