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监督工作实效,近期,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试行)》分别从监督对象、监督主体、监督原则、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方面对司法监督工作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