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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重点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汇报

日期:2016-10-15 10:10:23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交由我委负责督办的重点代表建议有两件:分别是段林国代表提出的“关于发挥民事审判监督职能,提高民商事案件裁判质量,及时纠正民商事错案的建议”(第473号)和徐丽荣、应晓军、肖燕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发展社区养老,推进医养结合的建议”(第31、149、268号)。为做好督办工作,我委在王增飞副主任的领导下,安排专人负责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明确责任要求,及时了解和掌握办理情况和进度。按照《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决定》和常委会主要领导的要求,王增飞副主任带领内司委采取与承办单位“三见面”的形式,加大督办力度。3月21日,召开了市政府办公厅、市中院、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包案领导参加的重点代表建议交办会,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对待,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高标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认真办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提高办理质量。要认真答复,主动与代表联系,随时向代表报告办理进度,对困难较大的暂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主动向代表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5月11日,召开重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沟通会,听取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阶段性汇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各单位更好地办理重点代表建议。特别是6月17日《关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有关专门委员会分包督办的重点建议情况汇报》印发后,为督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重点代表建议速度,使建议尽快落到实处,7月20日,王增飞副主任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专门委员会委员和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再次对重点代表建议进行了集中督办。听取了平安托养院医养结合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中院、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办理情况汇报,并就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意见。 

    从两件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看,市中院,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高度重视,明确了承办部门和责任领导,积极与提建议代表沟通联系,虚心听取代表意见,找准问题的突破口,采取多种举措,加大办理工作力度,推动相关方面工作开展,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发挥民事审判监督职能,提高民商事案件裁判质量,及时纠正民商事错案的建议”(第473号)的办理情况
    段林国代表在建议中提出:一是各级法院要利用司法公开的平台建设,坚持阳光透明,把司法文书、审判过程、双方观点和证据同步向社会公开,以公开倒逼公正。二是各级法院院长要勇于担当,勇于揭短,对通过各个渠道反馈上来的审判监督案件,及时提交审委会决定。三是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时受理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并及时审理。四是加强民商事审判监督的力量,调集优秀的、高水平的法官到审判监督岗位,使其成为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五是接受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
    市中院采取以下措施,落实代表建议,改进相关工作。
    (一)理顺职能设置,优化办案力量,破解再审工作难题。审判监督程序涉及的案件大多是疑难复杂,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案件审理周期长、积案多。审判监督工作虽有审监一庭和审监二庭两个机构,由于职责分工不明确,部分办案人员业务不熟,导致再审案件质量和效率大打折扣。针对代表所提建议,市中院采取一系列解决措施。一是将审监二庭原来的综合部门职能划分到新的内设机构,明确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开展审判监督工作,并与审监一庭的再审职责进行了合理划分,审监二庭定位是主要负责审理民商事再审案件。二是选配充实办案力量。市中院选配了业务能力强的领导班子和年轻法官充实到审监二庭,之后又从基层法院选调4名优秀法官补充进来。两个审监庭的办案力量均得到了加强,从事审判监督工作的人员得到保障,工作有人抓,案件有人审。
    (二)狠抓执法办案,清理积案,提高办案效率。审监二庭营造学习型庭室,提高审判能力,合理调配办案力量,加快办案进度,完善廉洁司法建设,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截止到2015年底,审监二庭由最初受理案件839件到存案仅剩88件,结案率大幅提升。
    (三)依法公正审查、审理民商事再审案件,提高审判质效。一是高度重视申诉再审审查工作,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依法及时立案,满足当事人的再审诉求。二是最大限度减少发还案件,对于能够查清事实的案件应当依法改判。严格按照程序法规定进行审理和裁判,对于原生效判决遗漏当事人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发回重审的再审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积极主动查清案件事实,既维护生效裁判权威,也坚持有错必纠,力戒以事实不清为由发还重审。通过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发还案件数量有了明显下降,改判案件数量上升。2015年审监二庭民商事再审案件发还率为1034%,同比下降3114%;改判率为2802%,同比上升2395%。今年1-6月份,审监一庭的发还率为625%,改判率为2727%;审监二庭的发还率为14%,改判率为28%。
    (四)深化司法公开,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从程序公开、形式公开向及时、全面公开推进。制定了《关于2016年度全市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工作计划》,通过抓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平台建设、再审审查案件的听证公开制度等,不断深化司法公开。今年1-6月,两个审监庭共推送开庭公告195件,网络庭审直播63件。
    (五)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履职能力,确保司法公正。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为及时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市中院向40余名人大代表寄送了工作联系函,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听证、庭审活动,确保司法公正。二是完善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接受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进一步规范完善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审查程序。
    (六)坚持从严管理,培强素质能力,加强审监队伍建设。一是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五个专项主题教育”等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组织学习业务知识,通过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讲评、案例研讨、信息化应用等多种形式进行岗位练兵活动,强化队伍司法能力。
    该建议已经办理完毕,段林国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二、“关于发展社区养老,推进医养结合的建议”(第31、149、268号)的办理情况
    徐丽荣、应晓军、肖燕霞等代表在建议中提出:一是将社区养老服务纳入我市“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大力引导、扶持、推进基于社区的各项养老与医疗服务,为实现老有所依、医养结合奠定基础。二是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开办养老机构,并在给予其适当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估力度。三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保健咨询等服务。
    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采取以下举措,落实代表建议,加快医养结合工作步伐。
    (一)领导重视,提早谋划。今年4月,我市出台了《石家庄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按照“9064”养老服务格局,进一步细化了我市未来五年的总体发展目标。到2020年市级至少建成一所500张床位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各县(市、区)至少建成一所不低于200张床位的护理型养老机构;今年 “新建10家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1000张” 的工作目标,目前,已建成1家,正在装修1家,已完成招标、准备动工改造的3家,完成方案设计的1家,已确定选址或正在方案设计的4家。护理型床位已建成600张,在建200张,其余200张正在谋划与筹建中。我市重点研究和推进“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养护型养老机构”的地标(规范)制定工作,目前已经展开前期实地调研工作。
    (二)制度标准,规范行业管理。正在积极研究制定《养老机构建设标准》、《养老机构验收标准》、《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验收标准》、《养老机构运营规范》、《养老机构基础照护标准化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规范》等七个标准框架,为我市规范养老设施建设、养老服务标准奠定基础。《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正在起草过程中。
    (三)创新服务模式,搭建“互联网+健康养老”服务平台。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搭建市级“互联网+养老服务业”综合管理平台,为60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养老信息数据库、健康信息数据库。为60岁以上老年群体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健康管理服务圈。目前《石家庄市“互联网+健康养老”暨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方案》正在为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做技术对接,年底前完成平台建设并选定试点区域进行测试。
    (四)推进机构融合,提升医养结合有效性。7月,出台了《石家庄市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以医养结合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和居家养老医疗卫生服务为重点,采取养办医、医助养、医养合作等多种服务方式,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提出“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其中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总数的50%以上;城乡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80%;农村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50%以上;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等一系列目标。提出了打造“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医养结合联合体、推动医疗服务对养老机构的全覆盖、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以失能、部分失能老人为重点保障对象,建立长期护理保障。重点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建设。鼓励硬件设施较为完备、病源萎缩的一级或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或康复医院。
    (五)统筹规划社区医养服务资源,推进医养服务社区化、信息化。新建社区合并设置养老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按照设施的建筑设计与功能分布,由市卫生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统筹规划。整合存量居家养老社区医疗设施资源、闲置公共服务房产资源、国有企业房产资源,为具备“智能化医疗、智能化养老”研发能力的医养结合组织或机构提供场地支持。
    (六)强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提升护理人员社会地位和待遇。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我市教育培养计划,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管理专业。目前正在制定《石家庄市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办法(试行)》,拟对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按工作年限给予岗位补贴。
    该建议已经办理完毕,徐丽荣、应晓军、肖燕霞三位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的开展,推进社会和谐发展,代表们建议:
    一是要认真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分解指标,实施三年推进计划。
    二是要尽快出台政策,扶持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三是要引入国内养老服务先进企业,以带动我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四是强制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努力推进“互联网+健康养老”项目启动。
    五是狠抓年度工作重点,确保年底完工。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