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代表建议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对我市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465件,其中15项(18件)被确定为2019年重点建议,内容涉及全市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由市“一府两院”有关部门重点研究办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将对相关重点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1、关于在市本级开展惠民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建议(第390号)
领衔代表:赵永梅
内容摘要:2018年,赞皇县探索实施了惠民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现了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高度融合,有力促进了惠民实事的落地落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9年我市各县(市)区学习赞皇县的做法,积极开展了惠民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据了解浙江省各市县和我省衡水市、秦皇岛市等地也都实行了这一办法,但我市市本级到目前还没有实行这一办法,实行惠民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可以说已经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可资借鉴。
建议:市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初步拟定出20件以上惠民实事候选项目,同时可邀请代表就惠民实事项目开展专题调研征求意见,提交市人代会讨论、票决,把票决确定的实事项目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交由相关部门办理,并实行市长分包责任制。
市人大常委会分包领导:楚行宇
市政府包案领导:李雪荣
主办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督办部门:市人大选任委
2、关于人民法院实行登记立案后解决立案难问题的建议 (第209号)
领衔代表:王阅春
内容摘要:目前,我市各级法院在立案工作中存在立案标准不统一;接收当事人立案材料后,在正式立案前不为当事人提供任何证明;立案前久调不立、片面追求调解率等问题。
建议:1、在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由法院即时出具接收诉讼材料收据。如果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内容欠缺,书面通知原告补充,一次性告知原告需要补正的材料以补正要求。2、不予立案的一律出具裁定书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3、统一立案标准,严格执行《民诉法》规定的立案条件,不对当事人做额外要求,立案时不作实质审查。4、提倡审限内结案率,不再为追求年内结案率限制立案。5、协调诉前调解与诉讼的关系,不能调解的案件及时立案。6、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法送达应诉材料的案件,应及时调查核实,采取公告方式送达的诉讼材料。
市人大常委会分包领导:楚行宇
市法院包案领导:白峰
主办部门:市法院
督办部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
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益诉讼工作的建议(第026号)
领衔代表:李鑫东
内容摘要:关于公益诉讼目前我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立法尚不完善、检察院业务处室的专业办案人员配备不足、宣传力度不够等。
建议:1、检察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行政机关要理解并全力支持配合公益诉讼工作,同时加大对公益诉讼的宣传力度,将其纳入依法治市战略的绩效考核体系。2、全力以赴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坚持“公益”这一核心要素,把好立案、调查取证、提出检察建议、起诉、出庭等各个关口,夯实办案基础,提高办案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3、健全机制、整合力量,形成保护公益的强大合力。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我市公益诉讼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坚持司法监督纠错和自我纠错相结合,共同推进全市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4、统筹谋划,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组织领导与队伍保障,根据需求配齐配强人力物力,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履职能力。
市人大常委会分包领导:楚行宇
市检察院包案领导:陈晓明
主办部门:市检察院
督办部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
4、 关于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第014、339号并案)
1、领衔代表:李志永
内容摘要:近年来,我市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善。
建议:1、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办事难”问题整治,建立手续推进标准化、办事程序透明化的高速、高效办事流程。2、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成本,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融资对接服务联系机制,开发具有企业针对建立完善信贷风险缓释机制,改革和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3、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畅通交通运输投诉建议渠道,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良好保障;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使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2、领衔代表:段林国
内容摘要: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我市在简化审批程序,精减审批事项,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仍有欠缺。
建议:从消除各个办事(服务)大厅的排队长龙改起。
市人大常委会分包领导:安树国
市政府包案领导:李雪荣
主办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督办部门:市人大财经委
5、 关于推进民营科技企业向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84号)
领衔代表:梁连忠
内容摘要:当前,在推进民营科技企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民营科技企业区域性差异明显,龙头领军企业偏少,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需要的资金投入不足等。
建议:1、政府部门认真落实促进民营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2、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知识产权抵押等品种,发展风险投资业,扩大企业融资“资金池”。3、鼓励各类民营科技企业与科研机构、大学开展多边技术协作,政策向培养研究生、博士后和院士工作站倾斜。4、积极探寻节约集约用地新途径,建设好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实现集群式发展。5、坚持实施已经执行的人才政策,加强人才资源的集聚开发,切实丰富人才智力集聚载体。
市人大常委会分包领导:安树国
市政府包案领导:蒋文红
主办部门:市工信局
督办部门:市人大财经委
6、 关于尽快启动团贾线提升改造的建议(第286号)
领衔代表:李刚
内容摘要:行唐县进出石家庄仅有京昆高速一条快速通道,现有交通状况远不能适应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的迫切需要。提升改造团贾线能够打造行唐、新乐西部进出石家庄的快速通道,打造半小时交通圈,能够有效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为两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便利条件。同时方便沿线群众通行,进而解决新乐、正定两个县市经济发展相关问题。
建议:交通部门和相关县市积极配合,推进团贾线道路提升改造。
市人大常委会分包领导:安树国
市政府包案领导:姜阳
主办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督办部门:市人大财经委
7、 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建议 (第250号)
领衔代表:李伟国
内容摘要:现代农业园区有效促进农村一二三产深度融合,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新动力,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最好载体。
建议:1、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提高园区服务设施类项目的政府资金比重,减去企业自筹资金压力。2、出台农业园区项目旅游配套设施土地指标等优惠政策,帮助园区解决土地指标等问题,避免出现“刚建好就拆除”的现象。3、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出台融资贷款等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机构对农业园区的支持力度。4、园区在建设过程中保障要素要配套。目前园区土地使用、财政投入、金融支持等方面措施不力,且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落地。
市人大常委会分包领导:王丽君
市政府包案领导:张学勤
主办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督办部门: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
8、关于推行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第212、216号并案)
1、领衔代表:任永杰
内容摘要:目前生活垃圾处理的方式主要有两类,即填埋和焚烧发电。填埋方式不仅占用已经十分稀缺的土地,还易污染周边土壤、空气以及地下水;垃圾焚烧要达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目标,必须先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后再进行焚烧。垃圾分类处理不仅体现了社会的文明程度,也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垃圾分类处理要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并调整相应的管理体制。
建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严格实行垃圾分类投放、清运、处理和利用,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分类处理的成效。
2、领衔代表:吴文庆
内容摘要:生活垃圾可以变废为宝,垃圾焚烧可以发电、供热或制冷;砖瓦、灰土可以加工成建材等等。
建议:树立垃圾分类的观念;改造或增设垃圾分类回收的设施;加强垃圾回收设施的管理;改善垃圾储运形式;实行家庭短期收集,定期分时段分类回收;制定垃圾分类的刚性措施,建立科学完善的体制机制;学习杭州经验,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 输、分类处置“一竿子到底”的垃圾分类模式;制定垃圾分类相关设施的技术标准,建立完善垃圾分类相关制度,或通过地方立法方式强制垃圾分类。
市人大常委会分包领导:韩保来
市政府包案领导:张学勤
主办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督办部门:市人大城建环资委
9、关于创新物业管理模式,提升监督管理水平的建议(第374、385号并案)
1、领衔代表:范 朝
内容摘要:物业管理行业已成为服务业的新的增长点,但与之俱来的是物业公司众多、管理水平良莠不齐、服务人员缺乏专业化、物业公司和小区居民的新的矛盾不断产生。
建议:加强监管,建立物业公司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制定章程,提高业主参与管理的意识和参与度;定期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会议;定期召开辖区内各小区物业管理交流会议。
2、领衔代表:赵铁英
内容摘要:伴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居民希望看到小区环境优雅、整洁干净、秩序井然,安全有序,同时对物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物业管理水平还仅限于维持的状态,缺乏具体规划和明确的标准。
建议:改革物业管理办法,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和人员综合素质,使小区的管理和发展展现新时代改革发展的风貌;对物业公司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和政策指导,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加大法规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思想认识;提升小区整体环境,制定出管理计划;逐渐推行垃圾分类等。
市人大常委会分包领导:韩保来
市政府包案领导:姜阳
主办部门:市住建局
督办部门:市人大城建环资委
10、 关于大力支持中山古城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建议(第301号)
领衔代表:王军旗
内容摘要:中山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以来,市委高度重视,目前完成了中山古城遗址王陵区陈列馆、停车场、环境整治等一系列工程,初步打造了一个环境优美、文化独特、具备基本接待条件的中山文化展示区。
建议:1、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从石家庄至古中山国区域修建一条快速路线:石清路京昆高速李村站出口北行—黄壁庄—牛城乡—河渠村—古中山公园,便于北京、天津、山东游客从平山县的东部进入平山县域。2、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将中山国遗址公园作为重点游学研学基地,使大中小学生走近中山文化,了解中山文化。3、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将中山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相关建设费用列入石家庄市政府财政预算,协调市国土、规划、发改、园林等部门在政策上给予帮助和支持。
市人大常委会分包领导:李志宏
市政府包案领导:赵文锋
主办部门:市文广旅游局
督办部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11、关于治理“专项整治遗留问题”小区建设配套无证幼儿园的建议(第302号)
领衔代表:强新志
内容摘要:无证幼儿园存在会带来很多问题,如幼儿园缺乏有效监管等,应加快解决“专项整治遗留问题”小区建设配套无证幼儿园的问题。
建议:1、对于正在进行专项整治项目的配套幼儿园和城中村配套幼儿园,可以采用县(市、区)政府牵头,对幼儿园的建筑质量、消防条件进行评估。如果建筑质量和消防条件达到标准,相关部门可以办理办园许可证。2、对于通过上述整改扶持的幼儿园,一律交给政府,再由政府和幼儿园投资方协商,将民办园全部改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从而达到提高普惠性幼儿园比例的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分包领导:李志宏
市政府包案领导:姜阳
主办部门: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教育局
督办部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12、关于制定石家庄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建议(第303号)
领衔代表:强新志
内容摘要:近年来,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频发,如何能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已经成为一个紧迫的社会问题。
建议:加快制定石家庄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来规范调整学校以及政府各部门在保障学生安全方面以及事故处理方面的责任。1、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的基本原则。预防应当坚持安全优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处理应当坚持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的领导。3、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中,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以及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责任承担、责任追究和损害赔偿。新闻媒体要为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中小学生之间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处理,要明确学生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设立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明确在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的禁止行为,依法打击“校闹”,维护学校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分包领导:李志宏
市政府包案领导:孟祥红
主办部门:市教育局
督办部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13、 关于推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提档升级的建议(第307号)
领衔代表:李为军
内容摘要:全域旅游是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要打好“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这一仗,首先抓好现有35家A级景区的整改提升工作。
建议:1、加快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进程,可借鉴国内发展旅游产业的先进做法和经验。2、大力拓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空间。加快智慧旅游数据中心、基础网络、交易服务营销平台体系、应用终端等建设,形成现代化旅游新格局。3、完善全域旅游示范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搞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完善的全域旅游交通体系,完善旅游厕所、停车场、标示系统建设,加快通往景区道路标识牌的可视化建设工程。
市人大常委会分包领导:李志宏
市政府包案领导:赵文锋
主办部门:市文广旅游局
督办部门:市人大民侨外委
14、关于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的建议(第001号)
领衔代表:李鑫东
内容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传统家庭养老服务功能日益弱化,养老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目前存在资金、服务人员等问题。
建议:1、制定有效措施,促进居家养老良性发展。建立老年家庭档案,建设老人活动站,设立老年人相关的组织机构,如老年婚姻介绍所,开办社区老年学校等,以满足老年人求知、自尊的需求。2、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财政拨款、社会集资等多种方式解决社区养老助老服务资金问题。3、加强社区管理与服务人才的培养。建立专业化的为老服务队伍,同时,宣传引导成立助老服务志愿者队伍。4、鼓励社会兴办养老机构,或公私合办养老机构。借鉴外地成熟经验,鼓励私营或公私合作举办养老机构,以适应社会不同的需求。5、制定规范性法规或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尽快制定暂行办法以规范养老行业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
市人大常委会分包领导:王丽君
市政府包案领导:刘胜
主办部门:市民政局
督办部门:市人大社会建设委
15、 关于加强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第204号)
领衔代表:王 勇
内容摘要:建造时间较长的高层住宅建筑,由于早期建筑的消防设计要求相对较低,而且后期的维护维修的意识和方法不到位,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
建议:1、由政府加强监督和指导,对这些建筑按建造年限和消防设施现状进行分级化管理,帮助制定有效的维护保养计划和方法,指导相关服务机构进行专业维修,保障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2、针对必须要整改更换的设备设施,各级政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政策和经济方面的支持。3、结合目前在建(新建)小区多为高层住宅的现状,在小区建设初期就设立专门用于消防设施维修维护的专项基金。
市人大常委会分包领导:王丽君
市政府包案领导:李雪荣
主办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督办部门:市人大社会建设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