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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参阅资料第10期

日期:2016-10-10 10:55:47研究室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人大工作参阅资料

 

10

(总第141期)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16525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解读

            改进和完善人大专题询问的再思考

            东阳人大:看好政府“钱袋子”有实招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解读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对外公布。共包括8个方面,39项工作要点。

立法方面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和调整后的立法规划,加快重点领域立法。

首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分配制度,制定民法总则、环境保护税法、房地产税法、船舶吨税法、烟叶税法、资产评估法、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等,修改证券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

其次,统筹推进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法律制度建设。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制定慈善法、中医药法、社区矫正法,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红十字会法。

法律监督方面

首先,加强宪法实施监督。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好国家宪法日有关活动,组织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对新制定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逐件进行主动审查研究,有重点地探索开展对地方性法规的主动审查,认真做好对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反馈等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宪法法律权威。

其次,开展六部法律的执法检查工作,分别是食品安全法、水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加强跟踪督办,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围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在加大对财政预算决算的监督力度方面,将落实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把督促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与审查监督政府、部门预算决算工作结合起来。对民生保障方面的监督也是今年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围绕国务院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情况、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代表工作方面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从多方面积极发挥代表的作用,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努力畅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首先,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和方法,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与编制立法计划、制定修改法律紧密结合,邀请相关代表参与立法起草、论证、调研、审议等活动,进一步拓展全国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把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推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完善政策相结合,加强综合分析,抓好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协调服务。

其次,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深入落实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代表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和反映所直接联系的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继续推进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和征求意见工作,做好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参与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活动等工作,建立计划、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推动“一府两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再次,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制定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健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完善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拓宽和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更好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精神,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支持选举单位依法加强代表履职监督。

对外交往方面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对外交往。结合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多层次对外交往。有针对性地加强与主要大国的议会外交工作,推动其批准与我国缔结的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以推进我国反腐败斗争和追逃追赃国际合作。

换届选举方面

今年的一个重头戏是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工作要点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与有关地方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准确了解和掌握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选举工作中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认真研究答复选举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和工作问题,举办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学习班和培训班,做好全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

此外,还将推动各级人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继续加强与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工作交流、工作协同,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摘自《法制日报》朱宁宁  文)  

 

改进和完善人大专题询问的再思考

 

经过五年实践,专题询问已经向以常态化、规范化和注重实效的新阶段迈进。如何从制度设计和实践操作来规划专题询问,值得每一个人大工作者深思。

第一,要进一步加快专题询问的法治化建设。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高度重视专题询问的法律化,通过修改监督法、制定地方性法规等方式,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提炼、上升为法律规范,对询问主体、询问组织、询问效力和保障要素,以及后续监督方式等进行明确规定,为专题询问的规范化、常态化提供法治保障。同时,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应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做法,以工作制度的形式,制定辖内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技术规程,对专题询问的具体组织形式和工作流程,特别是议题遴选、公众参与、询问公开、会后督办、责任明确等作出具体规范,不断提高专题询问的规范化水平和整体实效。

第二,要进一步提高专题询问的公开化水平。公开性是专题询问最鲜明的特征。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坚持专题询问现场直播的同时,应大力拓展公众和代表参与渠道,由展示型向参与型转变。可以通过媒体公开征集意见和向代表专项征求意见等形式,提高主题确定、问题设置、旁听代表遴选的公众参与度。在会议组织上,应设置代表提问或场外观众提问环节;对于询问事项落实情况,应及时通报代表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三,要让询问和专题询问齐头并进。专题询问作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的必设环节,做到逢审必询,以降低启动门槛,提高使用频次,增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询问的意识和能力。受询机关主要负责人在一定时间内向常委会会议作口头答复,以提高专题询问对民意的敏感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四,要着力优化人大监督的外部环境。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一府两院”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能力。社会各界要更加关注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支持人大及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真正把人大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实现形式。只有这样,专题询问的发展才会有坚强的政治保证和雄厚的民意基础,人大监督之路才会越走越宽。

(摘自《人民代表报》戴志华  文)

 

东阳人大:看好政府“钱袋子”有实招

   

如何有效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看好政府的“钱袋子”,日前,《人民日报》再次把“东阳经验”介绍给了全国。

今年初,浙江省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否决了市政府提出的“开发区亮化工程”项目,节省财政资金4000万元,这是本届东阳人大第四次叫停政府投资项目。一个县级人大,监督为何如此有力?底气来自哪里?

  3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由人大说了算

  南马镇兴修的污水处理厂第一期工程,土建还未完工。镇政府向市发改局提出,希望尽快上马第二期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年中追加项目,需要调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有没有必要花这笔钱?根据东阳人大通过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监督办法》,财经工委会同发改局到实地调研,发现一期工程才刚完成土地平整,此时急着上马二期工程,没有必要,也不具备可行性。一笔4000万元的财政支出计划被叫停。

  这样的事情在东阳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2014,东阳人大常委会作出的3项决定在当地可谓石破天惊:因现有5000平方米的政务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不久,否决投资3.49亿元新建8万平方米服务中心的计划;因江北已规划建设人才公寓,否决投资5亿元在经济开发区建设人才公寓的计划,改为建设职工宿舍;因全市交通布局还不明确,否决投资2.9亿元建设客运总站的计划。

  人大常委会一口气否决了政府三项投资计划,不仅在东阳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也不多见。三个项目节省的11.3亿元财政资金投向其他更急需的民生项目。如今,在东阳,由财政资金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中途需要调整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及实施中投资额超出原概算10%5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都将逐个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如此有力的监督,底气来自哪里?

  宪法和监督法赋予了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的监督职能。人大否决政府计划,是依法履职,是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做出的,目的是为了完善政府决策,减少政策失误,提高行政效能。此后,一系列加强人大监督,特别是财政预算监督的实践探索在东阳展开。

  财政预算报告分门别类交代表审查

  看好政府的“钱袋子”,得出实招、见实效。针对以往监督办法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东阳人大两次修改《关于市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办法》,要求预算编制科学全面、细化易懂,回应社会关切。预算支出分为类、款、项三级,过去,通常只编到类,大而化之,现在要求所有预算支出必须细化到项,使预算方案一目了然,看得懂看得明白。

  为了防止财政预算监督流于形式,东阳人大要求财政部门在预算报告提交人大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审议前一个月,先把草案提交人大财经工委初审。来自财经专业人士组成的财经咨询小组,同财经工委委员一道,实地察看项目安排,全面掌握经费需求,把初审结果及时反馈给财政部门。

  人代会召开时,东阳人大又给代表布置“作业”,按照一个代表团重点审查一个部门预算的原则,把厚厚的预算报告“化整为零”、逐个部门审查,并派对应的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建议。去年人代会上,有代表提出,“对食品安全不能只是口头重视,要有检测手段,要增加办案经费。”这一建议被采纳,修改后的预算报告提出,投资700万元,除在每个农贸市场增加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外,整合资源,成立东阳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将地方债务计划细化到单位和项目

  近年来,政府性债务成了一把“双刃剑”,适度举债可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但过度负债又会造成债务风险失控,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2,本届东阳人大组建后,恰逢国际经济形势低迷,国内经济下行,作为政府性债务主要偿债来源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下降。对此,东阳人大加强了对政府性债务的监督。

  人大常委会要求将债务计划细化到单位、项目,并作为预算草案的一部分提交人代会审查批准,每年还专门听取政府性债务情况汇报。近年来,东阳市政府性债务余额完全控制在省政府规定的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三项考核指标内。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东阳人大作出《关于从严控制国有股权转让的决定》,明确提出对市场、文化、安保、物流、公共服务及其他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实施国有股权转让的,转让后仍须由国有资产控股。

  针对镇乡预算执行和调整随意性大等问题,东阳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加强镇乡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解决镇乡人大对本级财政预决算监督“虚化”和“走过场”的现象。

每年人代会上,代表们都很关注‘三公经费’的情况,这些年,东阳市的三公经费每年下降30%左右,腾挪出的资金投入民生领域。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监督后,政府确定这部分项目数量和规模时都更加谨慎,新增项目和追加投资项目明显少了,政府决策科学性增强,执行项目计划严肃性提高。目前,东阳人大又在忙着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审计和评价,实现从预算监督到绩效监督的全覆盖。  

(摘自《人民网》徐 隽  文)

    

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各位副秘书长,各委办室主任。

 

 

来源: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