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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参阅资料第12期

日期:2016-10-10 11:01:16研究室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人大工作参阅资料

 

12

(总第143期)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16622

 

            如何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

            浅议如何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效果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应注意的问题

 

如何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

 

近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和进展。但限于法律和制度等方面欠缺的原因,重大事项决定权范围界定模糊、职能虚化、操作困难、刚性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如何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我们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可从以下层面对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细化和完善。

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实现党的领导权与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统一。人大常委会在作出有关重大事项决定前,应坚持向党委报告,并提供和说明重大事项的目的与意义,征得党委的原则同意;党委也应注意发挥人大常委会的作用,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这样不仅保证人大决定权与党委的中心工作合拍,与党委的工作部署相一致,而且能够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出的决定更加符合实际,能够得以贯彻实施。

有健全的制度和严格的程序作为保障。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细化和完善重大事项的提出、调研、审议以及表决等操作程序。重大事项决定后,持续跟踪督办,保障决定在贯彻过程中不走样、有实效。如,建立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即每年年底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下一年度拟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建议清单,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由政府修改完善并报本级党委研究同意后,列入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的年度工作要点。“年度清单”通过一套完整的严格的程序,明确政府提交重大事项清单的原则及具体事项、人大受理政府提交重大事项清单的原则及办理程序,保障人大常委会每一个重大决定的出台都经得起推敲和检验。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关键在于落实。因此,必须加强对相关执行机关贯彻实施重大决策的跟踪监督,通过视察调研、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办法,督促重大决策执行到位。对那些干扰、拖延的,甚至顶着不办的,要采取质询、调查、罢免、撤职、撤销等法定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以保证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从目前看,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决定权显然还是一个薄弱环节,还有很多问题亟待深入研究并加以解决。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职过程中,应更加积极、主动作为,将做实重大事项决定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方法和程序,规范行使权力,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促进决策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实现重大事项决定权由虚到实的转变。

             (摘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曾庆辉 文)

 

浅议如何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效果

 

人大代表向本级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是代表人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有效形式。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还存在着部分代表所提建议质量不高、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视不够、代表建议难以落实等问题。下面就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效果谈几点认识。

依法规范确保建议质量

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由于部分基层代表自身文化素质较低、履职积极性不高等原因,在建议的提出上还存在种种不足:有些建议行文格式不规范,字迹潦草,内容表述也不够清晰;有些建议缺乏解决问题的对策,没有具体的解决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强;有些建议的提出缺少法律依据;有些建议维护的只是本部门、本单位、本地区的局部利益,缺少大局观念;有些建议的提出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内容空洞,没有具体的意见和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应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来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

提高代表素质。要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提出有深度、有见地、切实可行的建议,就应该时刻把学习放在首位。人大常委会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印发学习资料、请优秀代表介绍依法履职经验等形式,加强对代表建议撰写、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夯实基础。

丰富代表活动。要组织和引导代表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通过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使提出的建议更加切合实际、顺乎民意。通过召开履职经验交流座谈会,开阔代表视野,交流履职经验,取长补短,使提出的建议更加科学,更加严谨。通过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使代表所提建议更具有全局性。

搞好代表服务。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代表联系,积极为代表履职提供最优质的、全方位的服务。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在召开人代会前,要将议案建议用纸提前寄送给代表,做好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服务工作。

加强调查研究。一方面要围绕改革、发展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引导代表深入选区,走访选民,提出具有全局性、切实可行的建议。另一方面要围绕熟悉的领域开展调研,引导代表选择自己所从事的行业和本选区实际,就熟悉和关注的领域作深入调查研究,挖掘出深层次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有深度的建议。

明确责任规范办理程序

切实加强领导。一府两院”应当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领导,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办事机构具体抓的三级办理程序。要建立和完善办理代表建议领导责任制,实行定包案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间的“五定”责任制,并落实责任追究制。

明确承办责任。从目前建议办理情况来看,仍存在“一府两院”协调与部门的办理错位现象。有的建议本应由“一府两院”具体落实,却被转到有关部门办理,致使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有的应由多个部门承办的建议,因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责任不明而相互推诿扯皮,导致建议被“踢皮球”而难以落实到位。因此,一府两院”要认真分析研究建议内容,按照“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的权责范围,合理确定建议的承办单位。并及时召开建议转办会议,对责任确定,办理的程序与方式、质量和目标、时限与要求等提出硬性规定。

密切联系代表。承办单位应加强与提建议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发挥代表在建议办理中的指导促进作用,要做到办前走访代表征求意见,了解代表的真实想法和要求,使办理答复更有针对性;办中就承办单位调查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走访代表,共同商讨建议解决办法;办后走访代表汇报办理情况,邀请代表实地检查办理结果,征求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

严格督查考核。通过组织专项督查、部门约谈、定期通报办理情况等方式,进行全面督办。要坚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建议办理情况,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单位,及时通报批评,督促催办;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建议,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积极协调指导;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进行个案督办;对一些“积案”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进行“回头看”。同时,要将建议办理情况纳入承办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内容。

强化督办提升办理实效

在规范加强“一府两院”办理工作的同时,人大常委会要明确督办任务,强化督办力度,完善督办机制,参与承办单位办理的全过程,重点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突出重点建议督办成效。人大常委会应从代表建议中,筛选出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建议,作为年度重点建议进行督办。要建立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制、限时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制度促进和规范办理工作。常委会负责人亲自抓,提建议代表全程参与,采取座谈、实地检查、“面对面”询问评议等方式,加大对重点建议的督办频次,推动重点建议办出成效。

狠抓代表建议落实情况。在办理过程中,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要经常主动询问了解和督促相关单位办理建议工作,要经常与提建议代表沟通,使代表能够对办理工作进行动态监督;办理结束后,要对每个承办单位所承办的所有建议办理情况逐件听取汇报,对提建议的代表逐人进行“回访”,并组织代表实地检查相关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人大常委会应设立年度优秀代表建议办理奖,对在承办代表建议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承办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代表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以各种理由拖着不办,通过有关形式和法定程序严肃处理。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邀请新闻媒体参加代表建议督办活动,积极运用督办成果,在网络报刊杂志等刊发推广好的办理经验和做法。在每年人代会召开前通过报刊杂志、电视台、人大信息网、代表网络履职平台、政府网站等媒体平台,公布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使群众及时了解“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让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摘自《人民代表网》马腾  文)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应注意的问题

 

今年又是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年。要依法选举产生结构科学合理、综合素质好、组织认可、群众信赖,富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除了严格按照选举法规定的办法、程序和步骤进行外,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选举机构组成人员的选定问题

要使换届选举工作连续有序高效运行,最终获得圆满成功,关键是要保证选举机构即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不缺位、不断档。在提出和确定选举委员会人选时,必须充分明确代表候选人的范围和初步人选意向,把不属于代表候选人计划之列的,工作责任心强、熟悉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推选到选举委员会中来,最大限度保持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相对稳定性,避免因临阵换将导致选举工作断档甚至失败。

群众的配合与参与问题

在换届选举中,要把宣传工作抓到位,不仅要通过会议、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和挂横幅、贴标语宣传,还要印制相关宣传单入户宣传。一方面要把人大代表职责作用以及桥梁纽带和模范表率作用宣传到位;另一方面要把选举人大代表是一个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体现,是参与管理国家的一种重要形式和途径,也是一个公民的义务。因此,要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关注农村尤其是边远山区农村群众对人大代表选举的关注度和参与的热情,中青年劳力几乎全部外出,留守家里的几乎全是老弱病残和小孩,不仅选民登记工作难度大,选民参与的面与量也是一个大问题。选举工作队在入户进行选民登记时,一定要了解掌握应属本选区参加选举的外出务工选民的务工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如到时实在无法返回投票的,在投票选举日前要通过书信、短信形式就投票选举予以委托。

代表结构及选区划分问题

各地在进行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时,,不但要增加真正一线工人、农民代表,保证规定的妇女和非党代表,还要注意代表的文化水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专业知识、履职能力和为民办事的水平等方面的结构。在选举前,要深入调查摸底,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公认、政治素质好、能热心为民办事、社会活动能力强的人员信息,建立拟推荐代表候选人的信息库。选区的划分要坚持“科学合理、利于组织、方便选民”的原则,要避免出现候选人“扎堆”情况,这样容易导致符合组织意图、选民公认的候选人落选。从以往情况看,为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大多地方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都是同步进行,这样要特别注意处理好县、乡人大代表选区的含包交叉问题,最好不要出现一个乡镇代表选区分跨多个县代表选区现象,这样不便操作,也容易出错。

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问题

候选人提名要充分尊重选民的意愿,鼓励引导按规定多提名符合条件的初步候选人,选民提名的候选人越多,在酝酿、协商正式候选人时就有更大的选择余地。在人员相对集中的村屯片区一定要召开选民会议,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讨论提名推荐,居住分散确实难以集中召开选民会议的,也至少要召开村民小组长、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会议,征求意见。

选举工作经费保障问题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涉及面广,程序复杂,工作量大,选举工作所需经费必须得到充分保障,不能挫伤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各县(市、区)要站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列入重大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予以大力支持,绝不能“因陋就简”,确保换届选举质量。          (摘自《民主与法制网》覃建宁  文)

 

     

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各位副秘书长,各委办室主任。

 

来源: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