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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

日期:2016-10-14 16:17:29研究室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

——2016121日在石家庄市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杨志辉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是我市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深化之年。一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的目标,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积极作为,认真完成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为加强我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入推进立法工作

常委会按照新修订的立法法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强化主导作用,力求务实管用,努力为改革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重点领域立法有序推进。为推动我市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常委会把制定《石家庄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作为重点立法项目,高度重视,全力推进。目前已完成常委会审议,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提高绿化美化水平,修订了《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明确执法主体,严格管理措施,推动园林绿化工作步入更加规范的轨道。目前已完成常委会审议,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为保障食品安全,规范肉品管理,启动了《石家庄市肉品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并提交常委会进行了一次审议。同时,对《石家庄市禁止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规定》和《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两部法规进行了立法后评估,为修订完善两部法规提供了依据。

立法机制不断完善。常委会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积极改进立法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协调主导,不断提高审议质量,完善法规发布制度,扩大各方有序参与。特别是在制定《石家庄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中,首次以市委名义印发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征求意见,首次开展立法协商,首次召开立法听证会,为创新立法工作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

备案审查工作实现突破。常委会坚持“应备尽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推动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73件,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0件,比上年增长6倍,维护了法制统一,走在了全省前列。

二、着力强化监督工作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切实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全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项,开展执法检查4次、专题视察调研16次,组织专题询问2次、满意度测评2次。

突出经济工作监督。围绕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电子商务、小微企业发展和畜牧水产工作情况报告,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组织开展金融创新、农村土地确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题调研,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为提高政府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对科技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查,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围绕保证计划和预算顺利执行,听取和审议年度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深入开展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探索开展预算绩效评估,推进预算监督工作不断深化,预算审查监督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监督。为适应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需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区划调整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报告,要求强化措施,加快步伐,尽快实现新市区与主城区同城化发展。听取和审议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建设管理工作报告,推动完善交通规划,加强交通管理,有效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开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执法检查,发现和纠正执法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旅游法执法检查意见的工作报告,着力促进相关问题解决和监督意见落实。继续深入督导县城建设,推动县城建设攻坚行动出实效。

重视生态环境监督。继续加强对大气环境治理监督,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决议情况进行评估,助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将水环境监督提上议事日程,提出要坚持利用和保护并重,依法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污染治理。持续加大对造林绿化工作监督,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意见的工作报告,组织开展西山森林公园保护专题调研,实施森林法和省义务植树条例执法检查,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管护机制、提高执法能力、加快太行山绿化、提高森林覆盖率等意见建议。市委对执法检查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并首次以市委名义批转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有力配合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深化民生保障监督。针对“就医难、看病贵”问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取得了良好效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居民采暖热计量改造、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等专题调研,加大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力度。围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在上年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询问的基础上,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食品安全审议意见的工作报告,确保相关工作持续推进落实。

抓好法治建设监督。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报告,督促有关方面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市、县两级联动,多种方式并用,大规模开展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政府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围绕推进公正司法、优化司法环境,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对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进行集体视察,听取和审议司法公开和检务公开工作报告,开展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和公安信访、人民陪审员、公证工作等专题视察调研,努力促进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年来,市政府和市法院、市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办理落实常委会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加强各方面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市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坚持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作出决议决定,积极发挥地方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围绕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作出决议决定。为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决算和市总决算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14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围绕加强公共资金和资产的监督管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强监管、严肃问责、健全制度、堵塞漏洞等意见建议。针对政策变化、区划调整等因素对预算的影响,及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在依法审查的基础上,作出批准决定。    围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大推进力度。为保障人大代表有效行使建议权,促进“一府两院”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常委会把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深化代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紧密结合实际,积极研究探索,依法作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决定》。这是常委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决定》将以往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对提高代表建议提出质量,加强代表建议交办、督办、考核等工作作出明确规定,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围绕“十三五”规划开展专题调研。为编制和审议好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常委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集中两个月时间,采取统一部署、分别调研、市县联动、成果共享的方式,动员市、县两级人大和全市人大代表投入“十三五”规划专题调研。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基层代表参与率达到80%以上;发出征求意见函690份,回收率达80%以上,汇总意见建议798条。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围绕实施创新驱动、能源结构调整、山区综合开发、水污染防治、加强社会治理等重大问题形成调研报告8篇,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完成63篇,并分别报送各级党委、政府,许多意见建议被采纳,进入决策层面,为确保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通过一个符合实际、引领发展的五年规划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认真做好任免工作

常委会主动适应民主法治建设新要求,完善任免工作机制,探索干部任后监督,不断加强地方政权建设。

依法做好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认真执行有关法律规定,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改进表决方式,实现了党委意图与人民意愿有机结合,为国家机关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全年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5名,补选省人大代表4名,任命市法院人民陪审员714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顺利补选了市长、检察长和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按照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有关要求,制定宪法宣誓实施细则,对宣誓的范围、形式、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探索开展任后监督。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暂行办法》,明确评议的范围、数量、程序、要求以及客观反映“两官”履职情况的量化指标。开展履职情况的调查了解,加强履职报告的审查把关,注重评议结果的综合运用。去年,常委会分两次对20名法官、检察官进行了履职评议,创新了干部任后监督方式,增强了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了司法为民的自觉性。

五、丰富活跃代表工作

常委会着眼于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创新代表活动载体,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扩大代表参与途径,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人大代表之家更加活跃。常委会把“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作为深化代表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在规范运行、提高实效上下功夫,加强总结交流和协调指导,全面推动“人大代表之家”发挥作用。去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通过“人大代表之家”开展活动1505次,联系群众34200多人次,提出意见建议3800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838件。不断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全年邀请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72人次,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1860人次。进一步做好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工作,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积极性。

双联双评活动深入开展。“双联双评”活动是我市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一项新探索。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828人次,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3229人次,收集意见建议729条。在首次届中“双评”活动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均获得较高满意率。“双评”活动参与广泛,反响热烈,达到了加压鼓劲目的。

代表建议办理提质提效。常委会按照“全覆盖、动态化、台账式”的要求,积极推动代表建议管理精细化、办理高效化。通过改进交办方式、组织专项督查和集中视察、完善重点建议办理机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进行满意度测评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去年代表提出的430件建议,大部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都有新的提高。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以提高履职能力为抓手,着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基层基础和服务保障工作,为各项工作不断深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活动,集中开展形势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人大业务培训,坚定人大制度与理论自信,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接受和依靠市委领导,全年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事项43次,市委研究批示31次,保证了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

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常委会及人大机关党组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创建“五型”机关为抓手,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开展亮点工作评选活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首次开展重点工作督查月活动,全力抓好各项重点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积极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拓展人大宣传工作,建立新闻发布制度,首次启动“人大机关开放日”活动,取得良好工作效果和社会影响。

凝聚推动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建设,充实力量、优化结构,充分发挥其在立法、监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咨询委员会全年开展专题调研7项,参加常委会履职活动240人次,提出意见建议400多条。建立健全人大信访协调机制,全年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938件次。加强与全国人大、省人大和兄弟城市人大的工作联系,认真完成上级人大来我市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视察等任务。积极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精神,提请市委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活动,有力推动了全市人大工作开展。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政府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帮助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深知,常委会工作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法规修订及时性与改革发展要求还不适应;监督方式创新不够,监督实效性有待增强;对人大代表的服务保障工作还不到位,发挥代表作用还不充分;常委会履职能力建设还需加强,机关工作效率、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努力把常委会工作做得更好。

各位代表,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提升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在工作理念上提升。深刻领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并将其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用新的理念引领人大工作新提升。坚持创新发展,全面落实民主法治改革任务,持续释放改革创新红利,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坚持协调发展,推进人大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协调运用,代表队伍、履职能力、制度机制、机关自身建设同步推进,增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坚持绿色发展,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人大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工作效率,厉行节约降耗,打造绿色低碳工作运行模式。坚持开放发展,依法开门履职,加强对外联系和宣传,增强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提高人大的亲和力、公信力。坚持共享发展,通过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让人民群众增加更多的获得感,让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增加更多的成就感。

二是在服务大局上提升。坚持主动站位大局,深刻认识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一系列政策利好给我市发展带来的重大机遇,把履行法定职责与全市改革发展实际结合起来,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自觉在全局中定位,在大局下行动。坚持深入研究大局,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的新部署新要求、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关切,加强综合分析,不断提高研判形势、把握大局、推动发展的能力。坚持积极融入大局,围绕市委提出的“两个前列”“两个翻番”“三个确保”目标,以及协同发展、转型升级、改革开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任务,谋划开展人大各项工作,努力在推动全市发展中添分量、做贡献。

三是在履职实效上提升。立法工作要进一步精准发力,对本届五年立法规划重新审视、调整,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健全完善“立、改、废、释、宣”工作机制,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监督工作要聚焦大事、短板,加大监督力度,建立闭合循环监督模式,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持续发力,切实提高办理落实效果,努力做到审议一个议题、解决一批问题,监督一项工作、取得一批成果。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工作要继续加强研究探索,依法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确保取得新的进展。代表工作要在搞活、求实上下功夫,积极推动“人大代表之家”和“双联双评”工作常态化、出实效。认真抓好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决定的督办落实,着力解决代表关心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

四是在改革创新上提升。把创新摆到人大工作全局的核心位置,依靠创新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充分运用人大各种创新资源,加强创新理论和实践研究,汇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咨询委员会成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创新合力。对影响整体工作水平提升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规则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障碍和问题,要以改革的思维和创新的办法,加大破解力度。对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要及时梳理固化,形成制度规定,坚持贯彻执行。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源头活水。

五是在素质能力上提升。以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纪律严的人大队伍为目标,持之以恒地加强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建设,切实增强看齐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按照“细致、精致、极致”的要求,奋发有为、雷厉风行地履职尽责,让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成为常态。加强人大工作的交流互动与协调指导,进一步打牢基层基础工作。坚持深化“五型机关”建设,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改进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推动机关工作提速、提质、提效。

各位代表,我们已经踏上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的新征程,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石家庄市委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进一步加快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步伐,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立法后评估(见报告第2页第12行):指立法机关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判和评价,包括法规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制度设计的合法性、操作性和针对性等,目的在于为及时修改完善法律法规提供依据。

2立法协商(见报告第2页倒数第5行):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途径。指立法机关在立法活动中与特定或者不特定主体之间的协商民主活动,特别是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3人大代表之家(见报告第8页倒数第10行):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从2014年初开始,在全市开展了创建“人大代表之家”活动。目前,已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代表之家275个,在有条件的社区、农村和企业建立代表联络站86个。各家(站)普遍做到了有场地、有人员、有标牌、有制度、有台账、有资料、有公示、有经费,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以及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代表之家的建立,丰富和活跃了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已经成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课堂、联系选民的桥梁、履行职责的平台和服务群众的窗口。

4双联双评活动(见报告第8页倒数第1行):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市人大代表评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评议市人大代表的活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代表610名,每年不少于两次;市人大代表通过参加代表之家和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 2015年分别开展了届中评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评议市人大代表活动,2017年届末时将开展第二次评议活动。

5“全覆盖、动态化、台账式”(见报告第9页第6行):是代表建议的一种管理模式。 “全覆盖”就是对代表建议实行统一管理,并全部纳入督办范围,实现管理、督办无死角、无遗漏,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动态化”就是随时掌握建议的办理进度,对当年没有办完或代表不满意的建议,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台账式”就是对全部代表建议进行登记、建档,对办理情况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并积极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6创建“五型”机关(见报告第10页第4行):指创建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法治型、和谐型机关。201372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创建“五型”机关的意见》。意见对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每年都要对机关各部门提出年度“五型”机关创建工作要求,年底进行考核。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对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7机关信息化建设(见报告第10页第7行):指利用现代通讯技术、网络技术、办公自动化技术等信息技术,对机关传统办公模式进行改革,以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建设主要抓了四项工作:一是改造升级人大门户网站,增加窗口,丰富内容,完善功能;二是建设常委会会议电子报到和电子表决系统,取代传统的书面签到和举手表决方式;三是建设代表履职工作平台,提高代表履职效率;四是建设机关自动化办公系统和电子化档案系统。目前,有的已建成投用,有的正在实施中。

8“人大机关开放日”活动(见报告第10页第8行):20151112日(石家庄解放68周年纪念日)正式启动实施。初步确定每逢单月的第三个星期三举行,市民自愿报名参加,每次活动半天。其定位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阵地,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展示人大工作和机关形象的窗口。活动的主要内容为 “三看一谈”,即看展牌,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我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情况等;看设施,了解人大履职方式等;看录像,了解本届人大工作情况等;座谈交流,由机关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情况,与参加活动的市民交流互动,解疑释惑。

9中央18号文件(见报告第10页倒数第7行):指2015622日,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18)。这是新形势下中央加强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若干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明确提出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和重要措施。对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0“两个前列”、“两个翻番”、“三个确保”目标(见报告第12页倒数第7行):指20151230日,中共石家庄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即全市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省前列,经济质量和效益位居全省前列;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确保大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确保京津冀城市群“第三极”作用凸显,确保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1“立、改、废、释、宣”工作机制(见报告第12页倒数第1行):指地方立法工作中,对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订、废止、解释、宣传等工作。这五项工作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是地方立法的重要工作任务和应当遵循的基本工作要求。

12闭合循环监督模式(见报告第13页第1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一项措施。即从监督议题确定、组织议题实施、形成意见建议到转交“一府两院”办理、检查评估办理结果、对存在问题继续跟踪监督和持续监督,形成闭合、循环的工作链条,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触动性、实效性。

 

 

 

 

 

 

 

 

 

 

 

 

 

 

 

石家庄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2016118日印

来源: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