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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志 辉 同 志 在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 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座谈会上的 讲 话

日期:2016-10-14 16:23:30研究室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在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

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座谈会上的

   

2016721日)

召开这次座谈会,是多年来第一次。主要目的是围绕加强和改进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包括执法检查报告、监督专项资金意见书)办理落实工作,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齐心协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换届以来,着眼于提高人大工作效能,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立足各自职能,扎实推进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从市人大方面来说,几年来,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一是注重总体谋划。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式,强化了关键环节,健全了相关机制,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触动性、实效性。二是搞好视察调研。始终坚持形式服从内容、时间服从质量,逐步形成了“学、看、听、查、访、研、换”七步工作法,采取实地查看、现场监测、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设立公开电话等方式,增加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的频次,并使用暗访、录像等手段,全面深入掌握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收集各方意见,为审议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精心组织审议。坚持提前预审,会前将会议材料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保证充足的审阅时间;坚持分组审议,留足审议时间,使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能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做到集思广益、议深议透;坚持邀请相关专家、人大代表和市民代表列席会议,增强了审议的深度和广度。四是狠抓督办落实。建立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专门委员会督办相结合的机制,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基础上,选择重点议题,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关于落实情况的报告,开展办理落实情况评估工作,不断延长监督链条,持续加大监督力度。截至目前,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共作出决议决定39项、提出审议意见86项(其中包括执法检查报告14项、监督专项资金意见书8项),开展办理落实情况评估37项,取得了较好效果。从市“一府两院”来说,近年来,市“一府两院”在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市政府对办理落实工作非常重视,将其作为依法履职、接受监督、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邢国辉市长对办理落实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明确有关副市长牵头办理;各位副市长亲力亲为,及时解决办理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府各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既挂帅又出征”,认真负责地抓好办理落实。市法院和市检察院把办理落实工作作为推进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谋划,周密安排部署,并通过成立法院专项领导小组、列为检察长督办事项等方式,自上而下地推进办理落实工作。二是办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市“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进一步规范办理落实程序,逐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特别是市政府办公厅探索建立的目标管理、台账管理、限时办结、预警警示、协调调度、督查问效“六项制度”,市发改委建立的三级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书面与实际办理结合制“三项制度”,以及法院、检察院和环保局、教育局的制度建设,为推进办理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具有较好的借鉴推广价值。三是办理落实效果进一步增强。各承办单位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我市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城市建设提档升级,生态环境不断优化,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司法改革稳步推进,连续六次入选全国幸福城市前十名等成绩的取得,都凝聚着大家的心血和汗水,也体现着办理落实的效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少数同志存有模糊认识。人大有的同志在行使决定权上信心不足,在行使监督权上不够大胆,存在怕影响关系,怕“添乱子”的思想,在真督实查上力度不够。“一府两院”有的同志对决议决定的执行刚性认识不足,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重视不够,导致办理落实效果不理想。二是部分审议意见质量不高。有的审议意见讲成绩说的多,谈问题不够具体,抓不住关键要害;有的审议意见太原则、太笼统,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缺乏真正管用的意见和可操作的措施,让承办单位无从下手,使会议审议效果打了折扣。三是个别单位办理落实不到位。有的简单应付,文来文往,迟报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责任分工不够细,往往是临时交派,甚至出现漏派、漏办现象。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研究处理的审议意见,由于综合协调机制不健全,办理效果难尽人意。有的办理落实情况报告质量不高,看不出工作情况和新的进展及变化。这些问题虽是少数现象,但直接影响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效果,必须认真加以克服和纠正。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的重要意义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监督是人大最基本的职能。加强和改进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宪法和相关法律中,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决定权、监督权做出了明确规定我国《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法》第十四条、二十条、二十七条规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应交由本级政府、法院或检察院研究处理。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这些规定,为人大作出决议决定、提出审议意见及“一府两院” 办理落实,提供了法律依据。可以说,人大行使决定权、监督权,是宪法原则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国家事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重要保障。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人大行使决定权、监督权是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对于确保党的主张得到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具有重要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对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和复杂多变的严峻形势,要实现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确定的“十三五”时期“两个前列”“两个翻番”“三个确保”目标,迫切需要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等法定方式,推进改革、助力发展,帮助“一府两院”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将监督寓于支持之中,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以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如期实现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我们党始终拥有不竭的力量源泉。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的重要成果,凝结着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集体智慧;是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结果,反映了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关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诉求。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得快、落实得好,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增进民生福祉,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否则,将严重影响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三是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增强人大工作实效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就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作出专门部署。我们必须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往好里做,使人大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这就需要我们紧紧抓住推动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这个重点,坚持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真正做到作出一项决定推动一项工作,审议一个议题解决一批问题,把人大监督的成效最大限度地体现到各项事业的发展变化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上。

二、进一步强化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的措施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在指导思想上,要立足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地推进人工作创新发展和“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把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闭合循环、跟踪问效,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的亲和力、公信力、执行力,更好地发挥地方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加快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步伐,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第三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工作原则上,要坚持依法依规,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认真按程序组织审议活动、开展办理落实工作;要坚持精准精细,深入推行“无缝隙”管理,认真把握确定议题、视察调研、组织审议、交办督办、跟踪落实等重点环节,善于把工作做精、做细,努力做到工作经得起检查、结果经得起检验;要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打破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势,走出“不可能”的怪圈,积极探索尝试提高履职实效、开创工作新局面的举措和办法,用与以往不同的做法,换来与以往不同的成效,更好地推动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要坚持务求实效,说实话、办实事、重实际、求实效,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要言之有物、言之有据,各个环节要衔接紧密、运转顺畅,办理落实要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在工作措施上,要突出抓好以下几点:

一要提高议事质量。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是否切中要害、有的放矢,是能否得到有效办理落实的重要前提。要在科学确定议题的基础上,扎实深入地搞好视察调研,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抓住本质、直面问题,提出有见地、有分量的视察、检查报告。要认真做好审议的组织工作,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决议决定和专项报告,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有关工作机构要严格把关,搞好初审,提出意见,交报告机关研究完善。要科学安排常委会会期和日程,确保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充足的时间把议题议深议透。要坚持联组发言与分组发言相结合,客观全面地反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情况。要坚持专题询问经常化、多样化,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询问权,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汇总梳理、文件制发工作,做到观点鲜明、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要求明确,站在全局高度,抓住主要矛盾,不讲空话、套话,最大限度保证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二要加强交办督办。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巩固提高实践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办督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在常委会会议后,以“一题一文”的形式,及时将有关事项交由市“一府两院”办理落实,该书面交办的书面交办,该会议交办的会议交办,并提出办理落实的具体要求。要认真做好督办立项工作,实行挂帐督办,不办结不销号。“一府两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交办制度,理顺交办程序,对每一项交办任务都要明确牵头领导、承办部门、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建立督办台账,及时掌握情况,安排督查部门参与,实施重点督办。对于落实不力、办理效果不佳的承办事项,要持续督办、跟踪要账。对于需要跨年度办理落实的事项,要列出计划,实行跨年滚动督办。“一府两院”提交的办理落实情况报告,要全面客观、真实准确,认真对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意见及要求,逐项报告办理落实情况,对没有进展或未办结的事项,要做出说明,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三要强化检查评估。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机构,要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小规模、多批次、经常性的专题视察检查活动,随时掌握办理落实工作进度。要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评估办法》,进一步完善评估制度,对“一府两院”办理落实情况报告,组成10人以上专门工作小组进行审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要根据需要,适当扩大评估范围,邀请人大代表、咨询委员、市民代表和利益相对人参与,对专业性较强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议题,可探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满意的,将“一府两院”办理情况报告及时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评估不满意的,要采取适当的方式,继续进行跟踪督办。

四要搞好会议督办。要在坚持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办理落实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办理落实情况的监督作用。人大常委会每年要筛选若干涉及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民生保障等重大议题,听取和审议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跟踪问效。要用好满意度测评手段,重点围绕承办单位办理落实的态度是否端正、措施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显等方面作出评价,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不满意的,可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再报告、再审议、再测评。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办理不积极、落实不到位的,要向承办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必要时还可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形式,直至问题解决。

五要建立公开制度。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会同“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适时通过人大公报、媒体、网络、微信等载体,向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参与、赢得群众的支持,让公开成为促进办理落实的有力手段,不断提高办理落实的质量和效果。

三、切实加强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的领导

加强和改进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既是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应履行的职责,也是法律的要求和改进自身工作的需要。因此,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共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市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找准人大工作定位,把握人大工作规律,认真研究、积极谋划,依法依规、扎实有效地推进办理落实工作。市“一府两院”要强化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尊崇宪法、敬畏法律,充分认识到人大监督是国家制度和政治体制的安排,坚持把办理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办理落实责任制,加强督导调度,搞好压力传导,确保办理落实力度,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项项有回音、件件有效果。

二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协调调度办理落实工作,并适时召开专题工作交流会,及时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办理落实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市“一府两院”要加强统筹协调,特别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办理落实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要明确牵头人,分清主办、协办,并加强沟通协调,认真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办理落实的进度和质量。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认真负责地完成好办理落实任务。

三要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要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加快推进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的建章立制工作,尽快形成一套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规范议题筛选、视察调研、会议审议、交办督办、办结反馈、检查评估、追究问责等做法,大力提升办理落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对接,围绕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人大制度等相关知识,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议题,多角度、深层次、多方式地宣传办理落实的进展和成效,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要大力宣传办理落实中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把办理落实工作引向深入。

同志们,做好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离不开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够把各方面工作做得更好,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