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辉同志
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的
讲 话
(2016年6月29日)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本次常委会会议历时两天,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借此机会,我代表主任会议,就当前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做好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后续工作
这次会议,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明年我市地铁将投入运行,制定一部管理条例十分必要,为此常委会将制定该《条例》确定为今年的重大立法项目。半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投入大量精力,起草了《条例(草案)》。市人大财经委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这次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草案)》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不少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会后,市人大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采纳,尽快启动二审程序,发扬民主,精雕细刻,把这部法规制定好。
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实施情况的报告。从审议情况看,这两次执法检查都非常及时必要,符合我市当前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实际,检查的过程深入扎实,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达到了预期效果。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两个报告有关意见建议的落实工作,努力使我市水土保持工作和“一法一细则”实施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从审议和测评情况看,市政府坚决贯彻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通过完善水污染防治相关法规体系、大力实施河流综合治理等措施,深入开展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力保障了省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对此,常委会组成人员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会议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部署要求,确保省会水污染防治目标如期实现。
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刑事侦查工作、市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市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等三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一府两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时俱进地开展刑事侦查、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刑事审判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得到了社会越来越多的积极评价和认可。希望市“一府两院”继续全面贯彻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坚持改革创新,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担负起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的重要职责。
这次会议,还审议了关于调整市十三届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根据中央关于统筹换届时间的要求,省委决定统筹市县乡换届选举时间,设区市人大提前一年进行换届选举,并要求各设区市人大在征得多数市人大代表同意后,于6月底前作出调整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上报省人大常委会。这是省委着眼全省发展大局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要按要求把调整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扎实推进下半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提升”之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实施工作理念、服务大局、履职实效、改革创新、素质能力“五大提升”,全面提高各项工作水平,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在立法工作方面。常委会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除这次会议审议了《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外,还完成了《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和《石家庄市低碳发展促进条例》的报批、颁布工作,完成了修订《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二审前工作和《石家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草案初稿,启动了《石家庄市肉品管理条例》二审前调研修订工作。着眼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制保障,适时调整了五年立法规划,对我市现行的39部法规进行了全面审视和梳理,并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监督工作方面。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大事、要事和难事,综合运用监督手段,持续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监督实效。截至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或委托专门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2项,开展执法检查3项,专题询问1次,组织专题调研5项,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解决存在问题,扎实推进相关工作,有效提高了人大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在重大事项决定工作方面。积极围绕依法、规范、有效行使决定权开展调查研究,起草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意见(初稿)》。同时,严格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为服务大局、推动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选举任免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宪法宣誓工作实施办法,对10名法官、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名,进一步加强了地方政权建设。在代表工作方面。集中4、5两个月时间,深入开展“双联双评”工作,巩固提高“人大代表之家”活动成果。特别是切实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对确定的16项重点代表建议,首次实行了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召开沟通协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等措施,有力促进了办理和落实。在机关自身建设方面。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召开机关党建座谈会,制定《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努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机关效能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氛围不断浓厚,树立了常委会和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
今年已经时间过半。市人大常委会希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完成下半年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集中精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一要心无旁骛抓落实。这次市县乡换届选举工作集中在今年底和明年初进行,也正处在我市“十三五”开局之初的关键时期,我们决不能因为换届慌了心神、乱了方寸,要心有定力、心无旁骛,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绝不能因为换届选举贻误了年度正常工作,影响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二要加快节奏抓落实。本着任务不减、标准不降的原则,锁定年初的既定目标,对当前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找差距、强措施、抓进度、求实效。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往前赶、争主动,能快则快尽量快。除列入常委会议题计划的之外,其他方面的议题,力争在9月底之前全部完成,为换届选举工作腾出时间和精力。三要强化督导抓落实。7月份我们还要像去年那样开展督查月活动,对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协调和讲评,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四要改革创新抓落实。要进一步打破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势,走出“不可能”的怪圈,积极探索尝试提高履职实效、开创工作新局面的举措和办法,用与以往不同的做法,换来与以往不同的成效,推动各项目标任务更好落实。
三、全力完成好人大换届选举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中央和省委对换届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换届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去年底中央下发了换届工作通知,今年初刘云山、赵乐际同志分别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和全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上对换届工作进行了部署。5月26日,省委召开了全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赵克志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全省市县乡换届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高度重视换届工作,先后两次召开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换届工作的部署要求,对我市县乡换届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并于6月21日召开全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抓紧、抓好。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这次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在开启“十三五”发展新征程的背景下部署的,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进行的,是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下开展的,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加强地方和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加快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步伐,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第三极”,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各项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这项事关全局、事关发展、事关全市人民福祉的重大政治任务完成好,确保实现中央和省、市委提出的“绘出好蓝图、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换出好面貌”的目标任务。
二要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换届期间,是人们思想比较活跃的时期,更需要铁的纪律作保障。因此,集中换届,必须肃纪先行。为了严肃换届纪律,中央提出了“九严禁、九一律”的要求,省委召开了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视频会议,市委也再次强调了坚持预防在先、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纪问责等三项措施,对这些要求和纪律规定,我们务必要严格执行,不能越雷池半步。希望市人大常委会的同志们一定要深刻汲取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惨痛教训,经得住换届选举的考验,在换届纪律方面确保不出问题,真正做到弊绝风清,努力在全市做出表率。
三要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实现新老交替,是一种自然规律,也是党和人民事业兴旺发达的需要。能否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是对每一名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政治觉悟、组织纪律、气度胸襟的考验,直接关系换届风气,关系党和国家机关的形象。因此,我们一定要提升境界、端正心态,做到“进”者奋发有为,“退”者坦然面对,“留”者积极进取,“转”者斗志不减,事业为重,淡泊名利,真正把自己当作“一块砖”,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搬,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的挑选。
四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要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立足换届选举的实际,充分履行好组织责任和指导责任,发挥好应有的作用。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换届选举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委汇报,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选民积极性,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把充分发扬民主贯穿到换届选举的每一个环节中,使选举的过程成为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要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