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参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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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154期)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17年2月28日
● 南京打造“互联网+ 民意”新平台探索立法为民新途径
● 边查边改边行:人大监督新探索
● 广东建“透明钱柜”人大监督政府花钱
● 人代会专题审议以互动促共识
南京打造“互联网+ 民意”新平台
探索立法为民新途径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探索打造“互联网+ 民意”信息化工作平台,有力促进了人大立法工作的开展。
利用互联网覆盖的广泛性,拓展凝聚民智的广度,更加全面地推进民主立法
从法规的立项、起草到审议、实施,全程借助互联网让民意参与进来,延长民主立法链条。比如,为避免法规“中看不中用”,市人大常委会针对“立什么”在网络上倾听民众意见,以减少决策随意性。2014 年年底,常委会议题网上征集过程中,有不少网友提出要关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经过调研论证,及时将“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列为2015 年重点立法项目,使“互联网+ 民意”转化为立法现实,引起全体市民热情关注,积极支持参与。再比如,在对法规进行“回头看”的立法后评估中,常委会开设网络专题进行问卷调查,听取公众对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的意见,收集到数千条调查意见,使修改完善后的法规更经得住实践检验。
信息化平台使地方立法机关更好地直面公众需求,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起草。市人大常委会从法规调研起草到贯彻实施阶段先后三次在网上征集意见,发布调查问卷、创建微博话题、举办网谈活动,听取大家对立法的意见和建议。网友们围绕解决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住宅维修资金申请使用难、欠缴物业费纳入个人征信报告、新老物业交接等热点难点共提出意见和建议1300 余条,相关内容20 多万字。
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地方立法主体,其意见体现更高层面民意的集合,把握民意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审议能否做到立法为民。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畅通组成人员获取社情民意的网络渠道。通过“金陵民声—热点网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与网民就立法热点话题面对面实时沟通,从而将大量的网络民意转化为立法的民意资源,大大提高了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实效。
利用网络互动的深入性,增强公众参与立法的深度,使立法更加切合民意
目前,大部分法规草案由部门起草,公众难以参与其中,草案形成难以避免部门的局促性和部门利益色彩。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信息化平台公布所有法规草案全文,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在“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审议阶段,通过网上问卷调查发现,市民对禁放意见很不一致。为使立法更加契合民意,开展了两次在线热点网谈,让各方意见充分表达。通过广泛听取民意,将原先全城禁放改为绕城公路以内全域禁放,绕城公路以外有限开禁,并由政府妥善安置经营户,使立法兼顾了各方利益诉求。
立法就是利益的分配调整,各种针锋相对的分歧经过公开深入反复讨论博弈,往往有助于立法机关对法规实质性内容科学决策,促进不同群体换位思考,达成共识。《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中,是否禁止携带自行车、是否禁止饮食等条款与广大市民密切相关。通过网络以及第三方机构对数千人次的调查显示,公众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分歧巨大,甚至形成50% 对50% 的局面。运用网络技术手段对大量数据背后的民意诉求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发现公众总体支持禁车禁食。但现有公共交通线网覆盖不够,导致部分乘客必须借助自行车实现“最后一公里”;快节奏的工作生活下,也有不少上班族习惯了买上早餐进站,利用候车间歇在地铁站厅食用。基于对民意的综合考量,法规支持了大部分人的意见明确禁车禁食,同时也通过强化政府职责加强公共自行车设置、适当缩小禁食范围放宽站厅饮食要求等。
利用网络传播的快捷性,提高立法的效率和速度,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对人大重要立法工作和信息,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同步直播,使群众能够第一时间了解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上的法规草案审议事项。在官方微博,以会议动态、立法摘录、委员审议意见等形式进行微直播即时放送,微信平台同步更新。定期举办互动交流栏目,发挥微博微信的互动功能,与网友开展即时在线沟通。
受限于地方性法规审次,存在个别法规草案调研起草及审议中暴露问题不充分,影响了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利用互联网征集意见回复意见速度快的特点,为立法拓展了空间,赢得了时间,提高了效率。2016 年8 月,《南京市邮政条例》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之前一直未有争议的“两次以上投递可以收取额外费用”条款突然成为媒体报道焦点,引发公众热议。面对突发舆情,市人大常委会借助互联网渠道,发送微博、微信,迅速消化回应民意,传达该制度的设计初衷、理论依据,解读现实执法环境和未来发展方向,与公众实现良性双向沟通,很快打消了部分群众顾虑,为法规正式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取得较好的立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经由网络信息平台,与立法咨询专家的联系更加紧密,立法咨询专家可以随时通过网络提供咨询意见。部分常委会委员、立法咨询专家,经常自发地在个人微博、微信中跟踪立法进度、剖析关键条款,邀请专家和网友发表意见,组建微信群共同研究探讨,对重要法规建言献策。借助专家的自媒体,更多的网民被带动参与,对立法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放大,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强化了法规针对性和实效性。
(摘自《中国人大杂志》陈绍泽 文)
边查边改边行:人大监督新探索
在前不久结束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报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此次执法检查不仅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贯彻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进一步丰富人大监督形式,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积累了宝贵经验。
为了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了高规格的执法检查阵容,由四位副委员长以及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带队,先后赴贵州、广东、北京、浙江和湖南五个省(市)进行了检查。此外,还委托天津、内蒙古、江苏、安徽等八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检查。
边查边改边行,是此次执法检查的一大亮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针对法律实施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和执法检查组提出的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作出回应,加快出台了一系列新的配套政策文件。如教育部、科技部联合颁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国科学院、科技部发布《中国科学院关于新时期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意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实施《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从执法检查组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到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作出回应、积极采取改进措施,这就在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形成了良性互动。而正是通过这种良性互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真正一一“落地”。
把执法检查同调研结合起来,是此次执法检查的又一大亮点。例如,针对执法检查中反映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实地了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并重点听取了科技单位领导同志、科技人员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的意见和有关工作建议。
推动问题解决,方显监督实效。人大监督,就其本意而言,是为了督促“一府两院”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所以,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能解决多少实际问题,是衡量人大监督实效的一个重要标准。此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把解决问题纳入到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坚持边查边改边行,从而实现了人大监督效应的最大化,这也是为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所作的一次新的探索。
(摘自《中国人大杂志》汪铁民 文)
广东建“透明钱柜”人大监督政府花钱
近年来,广东省人大对政府财政预算支出的监督已由事前、事后监督,升级为实时在线全程监督。人大代表可实时了解政府财政预算支出的全过程,让政府的财政变成了“透明钱柜”。
焦点1 :预算编制和执行全程监督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与省财政厅联网,把财政数据同步连到人大的系统中来,由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等专门机构监控,政府财政的每一笔支出都在人大的眼皮子底下。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逐步扩大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社保基金预算资金,实现了全口径 四本账 预算资金全纳入。人大代表可以查询年初预算编制、年终决算以及年中每笔财政资金的具体拨付情况。
监督系统涵盖了119个省级预算单位和省对21个地级以上市及121个县区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情况。未来广东省还将制定省级重大专项资金省市联网监督方案,实现专项资金分配及配套使用情况联网跟踪监督。
焦点2 :“年底突击花钱”建预警
借助联网监督系统,人大能够及时了解资金流向,关注政府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热点等有关项目的支出情况,发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过去,如果哪个单位在执行预算时出了问题,最原始的办法是来信来电举报。现在,利用人大的系统,只要人大代表提出要求,我们都可以提供监督查询。
在联网监督系统上发现有4个部门预算执行严重不均衡,1至11月预算支出占总额不到50%,而12月份单月支出额占比超过50%。这是典型的年底突击花钱的情况。对于执行预算的进度滞后,导致年底突击花钱的情况,广东省的预算监督系统将进行自动报警,这套报警系统还会预警债务超标、违规采购、“三公”经费超预算。出现这类异常问题时,系统会及时“亮红灯”。接到报警后,省人大与这4个单位进行了沟通,要求说明资金支出进度慢的原因,第二年,还对这4个部门进行了跟踪。
焦点3: 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提前审
以前是给什么就审什么、批什么,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对预算监督工作的效果不是很理想。现在利用人大的预算监督系统,人大代表可以提前介入预算的编制过程。
根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每年选择若干重点项目,如结合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项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监督、底线民生保障专项资金落实情况检查、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估等监督项目。提前介入预算编制,让人大代表提前知晓政府的专项资金花到哪里,应该花多少。今年11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工作监督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岭南中药材保护两个项目预算也作了安排。
提前介入预算编制也让资金使用更加谨慎。过去各单位都来抢钱 ,希望财政多给他们一些钱。现在钱变得越来越烫手。因为拿了这个钱,一举一动就都要受监督。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大大增强了。
焦点4 社保基金账务数据实时监督
利用系统,一些重大民生的资金被纳入到了重点监督范围。广东省人大在底线民生保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时,利用联网监督系统查询跟踪了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支出情况,发现在中央加大对广东该项转移支付补助的情况下,省本级支出却较上年同期大幅压缩46%,且超过四成资金用于省级救助机构养人,用于救助支出的资金比上年同期减少49%。针对这个异常情况,省人大要求省财政部门作出解释,并提出改进意见。省财政厅则在编制次年的预算草案时专门在“临时救助”款下安排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并对该项资金作了新的安排。
广东省的社保数据由广东社保基金管理局每月定期上传到全省社会保险基金账务信息系统,省人大则可登录系统分险种、分统筹区查询每月全省及各地级以上市社保参保统计报表、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等数据。
在全省社会保险基金账务信息系统中,为省人大预算工委开设账户,查询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具体账务处理数据、财务凭证、基金余额表、基金报表等。目前该省累计结余万亿左右的社保基金全部置于人大监督之下。
(摘自《新京报》吴为 文)
人代会专题审议以互动促共识
前不久召开的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们围绕各项主题展开了多场专题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市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到现场与代表们直面交流。一是上下互动。人大代表所言,反映的是民声、民意,围绕这些专题,市民有呼声、有想法、有建议,人大代表将之直接带人会场,传递给市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而市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也为之作出了回应,这无疑起到了“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的积极作用;二是与政府职能部门直接面对面“交锋”。按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市民的诉求便是政府职能部门作为所在,针对这些专题中的市民诉求,政府职能部门应该有哪些作为,还存在哪些客观困难,怎么解决,何时完成这些工作,“交锋”中达成了一种契约。
在专题审议的现场,有一个现象很值得点赞:争议成为常态。其实,人大代表所处的行业机构不同,各自代表着不同的群体,利益博弈极为正常,有争议在所难免。问题的症结在于:这些争议是否理性,争议的焦点是否旨于公众的诉求。人大代表之间在专题审议中有争议并不可怕,正如有人大代表所言:争议的目的是为了达成共识。多对话,少对骂;多“正解”少“误解”;多反映“民意”,少煽动“情绪”。这也许就是人代会期间举行专题审议之要义。
(摘自《东方网》沈栖 文)
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各位副秘书长,各委办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