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人大出台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办法
为了弘扬正能量,激励先进,日前,晋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出台《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办法》。该办法共计18条,明确规定该办法授予的荣誉称号为晋州市地方最高荣誉称号,并对授予个人荣誉称号的范围、条件、名称、程序、表彰以及荣誉称号的撤销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