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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14-01-20 10:56:25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月19日石家庄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崔存利所作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行使审判权,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建设幸福石家庄、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石家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