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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于10月28日召开

日期:2020-10-22 08:26:53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于10月28日召开
 
 
  10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0月28日召开,会期拟为一天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司存喜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楚行宇、韩保来、李志宏、王丽君,秘书长张院生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的议程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企业家座谈会、科学家座谈会和基层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审议《石家庄市西柏坡红色旅游区保护与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法院关于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并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6+1”联动监督各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2020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的有关事项;审议关于2020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市级预算调整的有关事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履职评议;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主任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
来源:石家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