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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设立“石家庄企业家日”的决

日期:2020-12-31 10:30:09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设立“石家庄企业家日”的决

(2020年12月30日石家庄市
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认真审议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设立“石家庄企业家日”的议案》,决定自2021年起,将每年9月29日设立为“石家庄企业家日”。
 
  会议认为,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设立“石家庄企业家日”,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广大企业家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弘扬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的企业家精神;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家、关爱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浓厚社会氛围,切实促进我市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和发展壮大;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广大企业家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积极投身我市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4+4”现代产业格局和发展“四种类型经济”,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凝聚强大合力。
 
  会议要求,每年要组织开展“石家庄企业家日”系列活动,切实把“石家庄企业家日”做深做实、做出成效。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谋划,通过举办论坛、召开座谈会、表彰优秀企业家、组织本地名优产品推介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企业家日”活动内容。市企业家联合会和市企业家协会要主动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对接,组织发动我市广大企业和企业家积极参与“企业家日”相关活动。市新闻媒体和各种网络平台,要集中宣传解读国家、省、市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广泛深入宣传我市优秀企业家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石家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