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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石家庄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日期:2021-02-16 17:26:35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石家庄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2月15日石家庄市
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审议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市2020年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1年总预算草案,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其他事项。
  如因工作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来源:石家庄人大